按權力分割和制約的原理,大順朝廷由皇帝獨裁的同時,內閣要分擔些管理和監督責任。
內閣由七人組成,這樣單數成員在表決時就可以有個多數方。少數服從多數。
李自成是皇帝,是裁判,可以一票否決內閣通過的表決。只是,為了防止皇帝腦袋發熱,設個限制比較好,比如一年可以否決五次
老李暫時腦子還不糊涂,束縛手腳的條款以后再說吧。
內閣成員地位平等,不設置首輔。
明代典制中并未明文規定“首輔”之名。
內閣首輔并非由制度規定在內閣中設置的職位,而是在實際政務運作當中形成的。其產生源于內閣大學士即所謂“輔臣”位次的差異和由此帶來的職權、地位的不同。
習慣上稱內閣主要柄政者大學士為首輔,且其擁有相對特殊的職權和地位。
不過,明代內閣也不是操控一切。
在內閣外,則六部分權、直屬皇帝的祖制仍得到堅持。比如景泰帝信任兵部尚書于謙就遠遠超過閣臣。曾有御史建言“請六部大事同內閣奏行”,被于謙依據祖制駁斥。
朱祁鈺是被于謙捧上去的,自然更加受信任。
等土木堡戰神朱祁鎮從瓦剌回來后,經“奪門之變”再次登上了皇位。
他提李賢進內閣,加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在內閣地位獨尊。
當時只有李賢有少保頭銜,朱祁鎮凡軍國大事皆與他商議。這樣,李賢就被群臣目為首輔。
隨著位居第一者開始有了”首輔“的尊稱,其次的閣臣就稱為次輔,余人稱群輔。內閣首輔的人選,依閣臣的入閣先后、資歷、才能、聲望及皇帝旨意來確定。
到嘉靖年間,夏言、嚴嵩掌權,已經赫然成為“真宰相”,已可以壓制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九卿。
但需要明白的是,內閣是翰林院的“內署”,并非制度規定的權力機構,沒有法定的政制地位。
閣權是皇權的延伸,閣權的大小亦完全取決于皇帝的需要。
首輔與閣臣在本質上只是皇帝的近身侍臣,他們的任職和去職都完全取決于皇帝的需要和喜好。
所以,閣臣、首輔同翰林院其他官員一樣,起初具有“文學侍從之臣”的色彩。
像是王鐸那種書法高手,可能連知縣一職都不能勝任,但因為出身翰林院,卻有機會進內閣。
明朝通過廢除宰相實現了皇權對相權的合并,真正實現了皇帝一人的集權。后來為了統治需要而建立的內閣制度從一開始便完全依附在皇權之下。
嘉靖至萬歷前期的皇權并非那么強,但此時皇權示弱、皇帝對首輔寵信有加的現象并不代表首輔的權力壓過了皇帝的權力。
這時期的首輔從根本上還是“乘皇帝靜攝而代行皇權”,或“乘帝幼而竊得皇權”,可以說這種權力的顯赫是特殊機遇的產物。
從大明的制度上來講,六部是不必聽命于內閣的。內閣首輔的地位亦遠遠低于吏部尚書。
然而,嘉靖以后,內閣發展到鼎盛時期,權力、地位的膨脹達到了極點。內閣首輔侵壓六部或直接支配六部己成尋常之事。
張居正死后,內閣首輔的權力在皇帝的不信任、內閣與六部的斗爭以及宦官權力再次膨脹的情況下走向衰落。
包括內閣首輔在內的內閣大臣大都碌碌無為,浮沉守位,沒有再出現此前一類“權臣”。
到了崇禎大帝,換內閣、換首輔跟玩一樣。
這次,李自成要在大順國明確內閣的地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內閣下來就是幾套班子
紅花黨因為不可抗力先算了,其他就是執政院、軍機處、參議院、眾議院、聯邦按察使院、聯邦都察院。
目的是將立法、司法、行正三種權力分別獨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朝廷濫權。
另外,李自成的“御林軍”不歸軍機處管轄,屬于皇帝親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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