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適應不了,”
威肯笑道,“我可不光大學沒讀,小學、中學、高中都沒讀,只有我那個便宜老媽活著的時候,教我認了些字。
“但是這沒有辦法,我只能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學習,每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不過其實文職工作的內容并不太復雜,實在不會我就花錢請同事幫我做,所以也沒什么人懷疑我,
“這種日子很短,很快我就掌握了大部分知識,與其他的同事沒什么區別,甚至做的比他們還好了。”
“你很拼命。”
博瑞克緩聲道。
“我離開這里的那一天,就做好了決定,要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
威肯抬頭看著前方拐口,抬手指了一下,“往左走。”
“那你‘功成名就’之后,還回來過這里嗎?”
博瑞克沙啞著問道,“看看你的那些‘鄰居’?”
“當然回來過,”
威肯低聲道,“那大概是離開之后五六年后吧,那時候我還沒有拿到大學文憑,但是混的也還算不錯,我回了街道,那時候,街道里的人已經換的七七八八了。
“以前我的小屋已經被另一個人占了,我把他拖出來打了一頓,那個酒鬼家也被人占了,我把那個人也打了一頓。
“然后我從那個人口中得知,酒鬼瘸腿以后,丟掉了原本的工作,做臨時工也沒什么人愿意要他,他沒錢買酒,就偷別人的酒,好幾次被打的走不了路。
“大概在我離開兩年后的冬天,他凍死在了家門口,說是喝多了,惹事,被人打了,爬回家,醉倒在門口,凍死的。
“周圍的鄰居打了電話叫了清道夫,清道夫把他的尸體拖走了。”
“那時候那條街道已經沒有你認識的人了?”
博瑞克問道。
“基本沒有了,”
威肯叼著煙,看著前方,緩聲道,“這地方的人換得勤,死的也快,也有些住不下去,就搬家了。
“那條街只剩下一個小孩,大概和我離開時差不多大,算上去算是那個酒鬼的外甥,酒鬼死后不久,他爹媽也死在工廠事故里了,于是他也只剩一個人了,我就把他帶走了,
“他想認我做哥,一開始我不愿意,后來也就默認了。”
他感嘆一聲,帶著些許長輩回想優秀晚輩的笑容,“這小子不錯,干活勤快,人也敢拼命,而且和我一樣心狠手辣,
“我并沒有表明我倆之間的關系,只是在暗中拉他一把,但這些綜合起來,也讓他升職速度飛快。”
“他現在怎么樣?”
博瑞克問道,“以你的身份,他恐怕現在在音符智能位居高位了吧,就在被抓的那一波高管里?”
“死了,早就死了,”
威肯抽了一口煙,在博瑞克疑惑的目光中,平靜的說道,“他最后當上了安保部隊負責人,因為保護首席執行官不利,畏罪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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