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狗屁的道人,千刀萬剮了。”劉安沒好氣的說道。
“是!”
“等等。”劉安忽然想到,這是一個幾乎啊,一個什么樣的機會。
一個整頓寺院,道觀的機會。
“你安排一下,借口把一些不規矩的寺院,道觀給平了,沒有犯事的就不理會。”劉安開口說道。
“是!”
小五子當然知道怎么辦了,小五子現在也是練氣期修士了,正因為是這樣,才不得不來稟報劉安,就怕劉安也是道人。
寺院,道觀,相比較起來道觀要好得多。
這個世界也有寺院,當然劉安還知道寺院經濟,劉安就提筆把這些寫了出來。
佛教寺院經濟,寺院的產業和投附的人口激增,在北魏及北齊,寺院已成為介于國家與民眾之間的不容忽視的勢力。今天的寺院經濟的實力更為強大,各個大寺名剎往往附有莊園,廣占田畝人戶,道端良秀將寺院占有的領地稱為寺領,包括寺田、莊園及僧田等部分,寺院作為管理者役使在寺田上從事耕作的莊戶、奴婢。一般來說,寺院的莊園不止一二所,莊園內部除了田地之外,還有屋舍、碾硙、車乘、林地、果園、菜圃等,內部分工很細致。
概言之,寺院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的土地配額、封賜,信徒的布施,以及土地買賣、質押兼并,寺院的設備出租、實物出借與貨幣借貸,等等。其中,土地是寺院財產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寺廟獲得土地的主要途徑有國家封賜、信徒布施、土地買賣、由質押而兼并,等等,其中包括:寺廟經由國家賜予土地,稱為賜田或賜莊;均田法中有授田于僧尼的制度,僧給田三十畝,尼二十畝,僧侶們死后,其所領僧田也可能會歸入寺廟的常住田;由于佛教認為掘地傷生,僧人不事生產,因此,賜額之外,往往還將附近農戶若干封賜于寺廟,這樣,寺廟不僅獲得土地的收益權,而且擁有對世代在這些土地上耕作的農戶的某種控制權。私人布施是寺廟獲得土地的最為常見的方式。佛教信徒中,在上者是位高權重的王室貴胄,在下者是普通的殷實富戶,他們出于信仰和積功德的目的將私人莊園贈予寺院;但是,也有為著逃避稅收和勞役的原因而布施財產的,這是因為寺院僧侶享有免除稅務力役的特權,富家子弟剃度為僧,其產業就可以逃避征稅。
另外還有就是,土地的收入只是僧伽財富的來源之一。一般來說,寺院往往是地區的商業活動中心,寺院周圍形成了手工業品的生產及交易場所,宗教節日同時也是集市交易日;大寺院在集市上設有“邸舍”、“邸店”或“鋪店”,既供往來行人歇息,亦有出售貨物的柜臺。
此外,寺院還有可以出租取利的設備。謝和耐在對敦煌文書的分析中發現,敦煌寺院的主要收入之一來自工業作坊,例如碾碾、油梁等項,前者是以水為動力的糧食加工設備,后者是生產烹飪、香火和燃燈用油的榨油坊。在當時,僅有大寺院、貴族和大官僚的土地上有水碾等機器設備,這不僅是寺院經濟實力的表現,而且還意味著它在當地的水利體系中居于占優的地位。
由于富有錢幣、布匹、糧食等物,寺院與社會各階層都有借貸往還并獲取收益。除了借錢供富裕家戶周轉之外,寺院也會出借實物,最常見的是糧食,出借對象是農民,主要是為他們提供種子和下一次收成之前的生活必需品。
也就是相當于高利貸的模式,當然這是指的其中一部分僧侶斂財。
這種模式劉安十分熟悉,地球上的唐朝,佛教十分盛行,就是因為佛教斂財的能力。
雖然說唐朝是尊崇道教,但是道教的那些道人,喜歡鉆深山老林修道,修自我,自給自足。
利益階層無法獲得利益,看看唐朝皇宮里面進出的光頭就知道了。
借其他人的錢不還可以,但是借佛祖的錢可以不還嗎?
東廠要辦什么事情,很容易就辦妥了。
于是挖掘鐵路,襲擊鐵路的愚民背后就有道人,光頭的支持。
一場轟轟烈烈的打假就開始了。
西廠在這方面也進行了配合,首先就是查證,有多少田產,多少僧侶,然后有沒有放高利貸的。
只要有,立馬抓人,平了佛寺,道觀。
不單單針對這種,還針對其他一些小的教派,隱秘的教派。
這其中也得到了得到高僧的支持,這些得道高僧才是真正修佛法的。
咚咚咚咚!
蒸汽鍛造機,鍛造出一塊塊的鐵板。
當然還有更簡單的,就是把鐵水倒在碾壓的機器上面,然后碾壓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