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明八年,盛夏。
南方戰事如火如荼。
大周軍隊長驅直入,一口氣拿下五十座城池。
楊季的聲望,一時間風頭無兩,無人能及。
為了配合海外開拓計劃,在皇帝同皇后的強力推行下,朝廷頒布了一些列關于土地買賣的制度。
在過去,土地買賣,只要有錢有權,可以肆意購買。
也就是常說的土地兼并。
朝廷幾乎是沒有有效的手段防止。
那些逼良為奴,逼良為娼,逼出人命的種種事件,九成以上根子都在土地。
比如,天災年間,豪族哄抬糧價,打壓土地價格,并且搞什么糧食饑餓營銷。
雖然他們不懂饑餓營銷理論,卻不妨礙地方豪族采取此類手段。
而且,天災通常伴隨著疫病。
一邊是田地絕收,餓肚子,一邊又是各種病,萬一還要繳納賦稅完成徭役,其慘烈程度,就是一本活生生的人間慘劇。
結果就是,大富變小富,小富成窮人,窮人就只能賣兒賣女。
只要天災持續半年以上,賣完兒女就該賣土地。
而且價格極為低廉。
地方豪族,就會趁機大肆購入田地。一個村,一個亭,一個鄉鎮,甚至一個縣,大半土地全都落入一個家族的手中。
豪族恒強,小民破產。
破產的小民,好一點做佃戶,替大戶人家耕種,求個活命。
次一點,賣身為奴,或是逃荒做流民。
只要不回到戶籍地,官府就沒辦法從他們身上收取賦稅,征發徭役。這也是為什么有那么多人選擇逃荒。
至于賣身,不是你想賣就有人買。
大戶人家買人,通常只買小孩,培養幾年,就能干活還忠誠。
少男少女也行,買來就能用。
上了年紀的人,比如三四十歲男男女女,沒有哪個大戶人家會要。
就算不要身價銀子,只求一碗飯吃,白干活,大戶人家都不樂意要。
……
還有一種常見情況,不一定要等到天災。
天災不是年年都有。
但是每一年都有購買土地的需要。
豪族發家之初,通常是這里買幾十畝田,那邊買幾頃土地。
越買越多,但都是東一片,西一片。
這個時候,豪族就想著將名下的土地連成一片。
想想那個場面,有客人來,自己指著一大片土地,說一句:“這里的土地全都是我的。”
聽聽,多豪氣。
阻擋在各片土地中間的別人家的土地,就顯得格外礙眼。
怎么辦
買啊!
可是沒人愿意賣。
家里沒困難到吃不起飯,大部分人都不會賣土地。
即便有困難,也會先想別的辦法。不得萬不得已,沒人會輕易賣掉手中的田地。
祖上攢下來的土地,精心侍弄幾十年的土地,好不容易把瘦田養成了肥田,憑什么因為你想買我就得賣。
這個時候,一個想買,一個不想賣,矛盾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