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你我沒有事情可以做。”她突然問他,“時瑾,我們養條狗好不好?”
他想了想,答應了她:“好。”
她灰暗的眸子亮了一點。
“你喜歡什么品種?”
她很快回答說:“博美,我喜歡博美。”
過了幾天,他抱了一只博美犬回來了,白色的,還很小,圓滾滾的很可愛,笙笙很喜歡那只狗,給它取名叫姜博美。
一開始,姜博美很聽話,也很溫順,可是后來,大抵因為長期被關在小樓里,沒有陽光,也沒有人,開始變得暴躁。
直到,那只博美犬咬傷了她,把她的手背咬得血肉模糊。
她身體不好,抑郁之后,還有些厭食,免疫力特別差,傷口便感染了,病了好幾天,一直恍恍惚惚。
她精神清醒時,已經找不見狗狗了,閣樓里又只剩了她一個人,安安靜靜地。
她問他:“時瑾,博美呢?”她站在樓梯口,看樓下,“為什么我沒有看到它?”
他沉默了一會兒,告訴她:“它死了。”
她猜到了的,她生病的那幾天,時瑾心情不好,很狂躁,有天夜里,她昏昏沉沉醒過來,看見他守在她床前,瞳孔殷紅,像血的顏色,他大概怕嚇著她,極力壓下情緒,可她還是看到了他眼里的陰翳與暴烈,她以前都不知道,時瑾生起氣來,像要毀天滅地一樣。
她試探著,還是問出了口:“你殺了它嗎?”
時瑾沒有否認:“它咬你了。”
她之后就再也沒問了,那天晚上,她一直做夢,夢見很多血,夢見了溫家的花房,還有躺在地上渾身是血的父親母親
后來,秦明立的人闖進了小樓,看見了她的臉,他開了一槍,打在那人的腿上,地板上到處都是血。
她聽到了呼救聲,分明很怕,卻還是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不殺人?”
“不可以。”他的槍口已經對準男人的頭,指腹扣在扳機上,完全不由分說,“笙笙,他看見你的臉了,必須死。”
“時瑾。”
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身體在發抖:“我很怕。”
“你不要殺人。”
“不要和我一樣。”
他抬手,覆住了她的眼睛,手指扣動扳機。
“砰!”
時瑾的槍法很好,快,而且精準,十二歲之后,秦家便沒有人能和他相較,但那一槍,偏了。
他沒有殺那個男人,因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歲,本應該活在象牙塔里的年紀,卻跟著他經了腥風血雨。
她沒有怪他,只是經常做夢,睡著睡著便哭醒了,然后抱著他,一直瑟瑟發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認錯。
“笙笙,你別怕。”
“我以后不會了。”
“我都聽你,再也不犯錯了。”
“你別哭好不好?”
“我不傷人,我再也不傷人了”
她哭著喊他:“時瑾。”
“我在,我在。”
他跪在她雙膝前,抬頭看她。
她卻什么都不說,流著淚,一遍一遍擦他的手,她說,有好多血
沒有血,他早就洗干凈了。
從那之后,她經常出現幻覺,是抑郁癥的中期癥狀。
時瑾不敢告訴她,他的手早就染過血了,那么多想闖進這棟小樓的人,除了她求情的那一個,剩下的全部都非死即傷。他甚至還會憑空懷疑,總覺得這個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們都殺光,像把她藏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瘋狂又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