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駕秋獵的魏時,對很多事情已經有經驗了,趕路的時間安排、住處、飲食,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連住的地方也還是原來那個間。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對兵部的人來說,他身上幾乎就打著大皇子的烙印。
這讓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歡迎,但眾人的態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里不參與聊天兒,很多人也會因著他的存在,言語之間多了幾分講究。
魏時本來就不是一個熱絡交際的人,面對這樣的情況就更是能避則避了,旁人太熱情了,他不習慣,自個兒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沒有大集會,也不用出去打獵的日子里,魏時都是貓在自個兒房間里畫圖冊,他可是有把顏料畫筆都帶過來,兒子大了,雖然識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書的時候。
因著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過來了,還是照著本土的來,根據實際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內容簡化了,然后再畫出來,配上較為簡單的文字,遠哥兒現在這個年紀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經為兒子發明玩具的魏時,如今又要為兒子畫一本書出來,可能還不止一本。
就連這么多年一直跟著他的元寶,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樣是做了父親的人,主子和下人雖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寶也沒法理解。
這花費的精力著實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當年讀書的勁頭來。
三.元及第的狀元郎,當年讀書的時候比誰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費的那些功夫絕對是大多數人堅持不了的。
作為旁觀者的元寶,對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他一個做書童的,都覺得那日子乏味無趣,更何況是主子這樣日日埋在書堆里的。
之前為了把發條玩具畫出來,主子畫廢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紙,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后,他收拾紙張的時候,都不想再看到那發條的樣子了,著實讓人頭疼。
如今又要寫小故事又要畫畫,這個比當年的識物卡還要費工夫。
從古至今他就沒聽說過這么養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應該也不至于到這種程度吧。
元寶也曾經跟主子略提過幾句,只不過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個當下人的雖不能理解,可還沒輪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貓在房間里畫畫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盡管這房間確實是小了些,不過這樣的日子總歸是沒幾日。
既是來了,那就得進圍場打獵,哪怕搶不到彩頭也一樣。
魏時照例是跟在岳父后頭,他們爺倆算是組成一隊,目標明確且都不一樣,魏時是瞄準了純白色的兔子,岳父則是瞄準了火紅色的狐貍。
倆人一個是沒本事搶彩頭,一個則是不想要出這個風頭了,到了這把年紀,也犯不上再跟年輕人爭了。
所以都專心致志打早就已經定下來的獵物,魏時是打算給兒子做一個兔皮大氅,再給夫人做一副手套,劉唐的目標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給夫人做一個火狐皮大氅。
至于兒孫嘛,還是那句老話,什么東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兒子一大群,孫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沒什么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稱的劉唐將軍,最稀罕的還是自家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