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離開之后,他屏住呼吸的走出了巷子,走到了剛才那個警察所站著的地方,然后蹲下來,用手指沾了一點地上紅色的液體。
粘稠,細膩,有輕微的粘連感,他瞳孔瞬間放大,他知道這是血,他也經常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會弄出一些傷口,所以他可以肯定這是血。
兩個警察被那伙人殺了!
想清楚這一點的流浪漢瘋狂跑會巷子里將自己差不多價值兩塊錢左右的全部家當穿在身上,瘋了一樣朝著卡車行進的反方向一路狂奔。在逃離的過程中,他還不小心撞到了一個人。
都佛。
那名從卡車中下來的大漢他也認識,格拉夫。
簡單的敘述讓故事并沒有太多的傳奇色彩,但恰恰因為這種沒有任何修飾直白的敘述,反而增加了真實性,以及更加令人震驚。
檢察官很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后將一份文件傳達給了法官和三千塊先生,他揚了揚手里的文件,說道:“這份文件里記載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特耐爾地區警察局的檔案記錄,記錄在那一天晚上夜間巡邏的兩名警員失蹤了。第二件事是警員家人的報警,內容基本相同,家中的男人一次夜班之后消失不見,里面還有警局的回復。第三件事,我們在垃圾處理站的‘遺失物中心’找到了兩個金屬的警號,能夠證明正好是兩名失蹤警員的警號。”
“借由以上證據和證人的證詞,我認為以杜林為首的犯罪集團在走私的過程中,遇到了夜間巡邏警察,他們的邪惡勾當被發現之后匆匆殺人滅口,并且處理了尸體和尸體上的隨身物件,我的發言結束了,謝謝!”
三千塊先生臉色雖然難看,但還沒有露出絕望的神色,他回頭和杜林以及都佛低聲交流了幾句,在紙上寫寫畫畫,然后站了起來。他走向了證人席,在法官的允許下開始了庭訊,“這位……流浪漢先生,你說你在逃離案發現場的過程中,遇到了我的委托人之一,都佛先生,是嗎?”
流浪漢點頭稱是,“我遇到了他!”
三千塊先生繼續追問,“你剛才向天主發誓,并且愿意承擔所有偽證的后果,你現在確認你剛才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沒有在其他人的指導下刪改或者修動你的證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