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需要『契約』,而不是『杯酒釋兵權』,亦或是『二桃殺三士』。
干得好,不能只能剩下『狡兔死走狗烹』,干的不好,也不能『病退告老』就算是完事。
華夏自從儒家提出了『天命之子』概念之后,就形成了『單向契約』的模式,皇帝擁有最高解釋權,最高裁決權,最終施行權,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同時還是觀眾。
儒家則是在皇帝這個主干上寄生的藤蔓,在替皇帝掃平周邊的同時,也活生生的絞死了一代代的皇帝,吸血壯大,然后寄生在下一個王朝身上。
所以皇帝和儒家,都必須倒下,鯨落方可萬物生。
而萬物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契約』。
漢代不缺『契約』。
漢代的『先令券書』等民間契約文書的高度發達,與政治領域的非契約性形成鮮明反差。
斐潛特意留下了呂布,實際上就是為了鋪墊出『政治契約』的重要性。
只有『功臣』不死,華夏之中能人才會盡情施展,否則要么就像是韓信這樣,被歸咎于『自伐其功』,將劉邦的這種政治背叛定義為道德缺陷而非制度問題,而導致每一個上臺的『權臣』,最后都必須要考慮自己,以及自己的家族究竟要怎么活下去……
甲魚的自污,也是對于這個病癥的提醒。
大漢之中,王莽,霍光等人,又加重了這個病癥,也導致了『政治契約』表面上一再簽署確認,但是實際上雙方都在懷疑下一刻會不會遭遇背叛,自己菊花不保。
甚至包括現在的劉協和曹操,也是如此。
那么等斐潛掌控了山東,劉協原本和曹操之間的矛盾,也就會轉移到了斐潛身上。
按照原本的舊有道路,斐潛剩下的也就是再次廢帝,養一頭豬,度過幾十年,然后像是霍光一樣人一死,族就滅,要么就是類似于王莽曹丕,試圖用禪讓來解決政治繼承權的正統問題。
而這兩者,顯然都不是什么好辦法。
所以,斐潛想到了這樣的一套新模式,一條新道路。
當『議案、執行、反饋』成為制度閉環,華夏傳統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漸漸地會從『天命』轉向『履約』。畢竟所謂的皇帝,朝堂,是所有這個國家的百姓民眾過渡了一部分的權利,而形成的通用維持秩序機構,是組織生產,保障生活,抵御外敵的機構,這本身就是『政治契約』,是雙向的,而不是某個人,或是某些人的彰顯無能,滿足私欲之所。
一旦形成華夏的政治契約,或許就會將華夏民族帶向一個更高更燦爛的巔峰。
當然,受限于農業文明基礎生產力生產技術等的制約,斐潛的這種新體制最終很大可能會演變為士大夫民主制而非近現代議會制,不過這也就是后話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