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七年六月,廣德帝下詔恢復言官制度,言官作為朝廷耳目,須做到「宣上德,達下情」。
言官是給事中和御史的合稱,其組織機構為六科和都察院。
都察院最員為都御史,下設副都御史和僉都御史等官職。
訪問軍民休戚及興革除害,水旱災傷,須立即具奏,切不可「因循茍且,曠廢其職」;若言官巡歷地方時知善不舉,見惡不拿,則杖一百并且發放煙瘴地面安置。
都察院中,還有十五道監察御史,這些監察御史被派往全國各地。
廣德帝將全國按照省份劃為十五道,每省派遣御史考察。
監察御史和都御史一樣,也有監察官員的職責,除此之外,御史還要監管光祿寺的錢糧出納賬簿,檢查是否有侵吞的現象。
御史可分為專差和按差。所謂專差就是專門針對地方的財政情況進行監督,按差就是指代替天子監督財政政策的實施情況。包括鹽、茶、馬政、漕運、關稅、屯田等
六科給事中,是在吏、戶、禮、兵、刑、工下各設一個給事中部門,人數不等,通常在十人以內。只對皇帝負責,擁有參政議政之權,如戶部給事中可以對當季錢糧的征收情況進行考察。
廣德帝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恢復言官制度,除了為新政造勢外,還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目的。
御史言官的厲害,廣德帝早有耳聞,可惜生不逢時,沒能親自領教這個群體的戰斗力,不過現在,機會來了。
廣德七年六月十八日黃昏,有刺客手持長劍,徑直闖入兩宮太后居住的坤寧宮,欲刺殺太后,刺客擊傷守門太監,禁衛軍統帥江流兒聞訊趕到,在前殿逮住了刺客。
馬上有人把此事報告給廣德帝,廣德帝當即命人提審問罪,五城兵馬司指揮使鄧壽昌按律當場審訊。
刺客自稱李好,薊州井兒峪人,沒說上幾句話,就開始顛三倒四,像一個瘋子。
鄧壽昌再三訊問,可李好總是胡言亂語,什么吃齋、討封,問了半天,也沒將實情供出。
審判官不耐煩把他交給了刑部定論。交到刑部后,由郎中韓士相等人重新提審。
這時李好似乎清醒了些,回答
「我被鄰居張自強、馬萬倉等人欺負了,他們燒掉我的柴草,把我打了一頓,我非常氣憤,聽大忠覺迷錄中說,皇帝是個好皇帝,孝順父母,對百姓很好,于是我就打算來京城告狀。四月中旬,我來到京城,從東門走進來,但我不認得路,只好一直往西走,半路上遇到兩個男子,給了我一柄劍,告訴我拿著這把劍就可以伸冤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一下子犯迷糊了,就走到皇宮宮門了,還打傷了許多人,最后被捉住了。」
韓士相仍然難下結論,他認為李好是瘋癲之人,于是把情況上奏了廣德帝。
刑部提牢主王之寀看出了蹊蹺。有一天,王之寀為牢中犯人分發飯菜,覺得李好決不像瘋癲之人。于是他決定再次審訊李好。為了讓他說出實情,王之寀對李好說
「說實話,就給你飯吃,要不然本官餓死你。」
李好低頭不語,過了一會兒說道「不敢說。」
王之寀當即命牢中其他獄吏回避,只留兩名獄卒在旁,親自對他進行審問。
威逼之下,李好說出了實情,牽出驚天陰謀。
據李好講,他本名叫張差,在薊州井兒峪居住,靠砍柴與打獵為生,在一個月前,在濟州賣完貨后,因為賭錢輸了要被砍手,遇上個太監。
太監說,只要按他的要求去做,完事后給他三百畝地,五百兩銀子,還給他找個媳婦兒。
張差隨這位太監入京,來到一個大宅子又來了個老太監,老太監供與酒肉。
幾天后,老太監帶他進入南京紫禁城。交長劍給張差,又給酒張差飲。
帶他經過厚載門,帶到慈寧宮,并囑咐他說
「你沖進去,撞著一個,殺一個,尤其見到穿黃袍者,砍死他,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我們自會救你。」
王之寀不敢再審下去,將此情形上稟。
廣德帝連同刑部官員、蓑衣衛共同提審。
再問那老太監長相樣貌,連問好幾遍,李好只說當時天黑,看不清楚。
劉興祚不知從哪里拿來根燒紅的鐵棍,貼在犯人咽喉,面無表情道
「長什么模樣高矮胖瘦說說錯一字,棍子便離往前一寸。」
「我說,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