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平臉漲得通紅,指著臺上的歌手:“這歌太他-媽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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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澤唱的歌的確很牛逼,倒不是因為歌詞里面出現了很多“傻-逼”,而是在于,在一九九九年,甚至十多年之后,也沒幾個人敢這么唱。
太過驚世駭俗,太能……鎮得住場子了。
周澤唱到一半的時候,就發現臺下安靜了,喝酒的放下了酒杯,聊天的停止了說話,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與剛剛那首普普通通的《流浪的心》相比,這首歌殺傷力太強大了。
簡單打個比喻吧,《流浪的心》是一把小水槍,射在身上一點感覺都沒有,而這首歌則是裝滿子彈的加特林,火舌噴出,就要掃到一大片。
強烈的對比,翻天覆地的差距,以及聞所未聞的歌詞,足以把所有人都震得不知所措。
周澤環視臺下,手里的吉他沒有停下,繼續把這首歌的最后一段唱完——
“我深深地愛著你,
你卻愛著一個傻-逼,
那傻-逼卻不愛你,
你比傻-逼還傻-逼,
嗚……嗚……嗚……
你還給傻-逼織毛衣。”
不絕于耳的傻-逼之后,演唱結束,吉他聲停,臺下一片無聲,晚上的小酒館從來沒有像今天晚上這樣安靜過。
然后,足足半分鐘后,潮水般的掌聲轟然響起,中間夾雜著口哨聲、笑聲、踢翻板凳的聲音、打倒酒杯的聲音,整個小酒館突然陷入了一股巨大的狂歡。
掌聲等了半分鐘才響起,又過了半分鐘才漸漸小下去。
剛剛因為激動而站起來的人大多坐回了原位,興高采烈地與身邊的人討論著這首如同深水炸-彈一樣的歌。
倒是馬平,一直坐在椅子上,捂著臉。在這彌漫在整個空間里的巨大的狂喜中,他卻因為周澤如訴如泣的幾聲“嗚”,被勾出了心底最悲傷的東西。
被酒水噴了一身的同事踢了他一腳:“這歌的確牛逼!”
馬平揉了揉臉,大聲喊了起來:“再來一遍!”
他這樣一喊,立即有客人自發跟上:“對,再唱一遍《傻-逼之歌》!”
周澤很隨意地把手搭在琴箱上,調整了一下話筒,說道:“這首歌叫《織毛衣》,不叫什么《傻-逼之歌》。”
“那就再唱一遍《織毛衣》!”
周澤笑笑:“諸位,給個機會,讓我唱唱其他的歌吧,再唱這多的傻-逼,都快把我自己唱傻了。”
對于周澤的自嘲,客人們大多善意地笑了起來,也都不再強求。
“小酒館的規矩,暖場歌手只能唱三首歌。”周澤的狀態越來越輕松,“剛剛的《織毛衣》是我的一首原創,今天最后一首歌,也是我自己寫的。”
“《狼》,希望大家喜歡。”
周澤用《流浪的心》宣告自己的登場,然后用《織毛衣》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和耳朵,有了這些鋪墊,充滿黃沙、風和嘯聲的《狼》才會達到最佳效果。
而且,更重要的是,從某種意義上說,《狼》才更加符合大眾的審美,這在地球已經是經過幾十年檢驗的經典。至于《織毛衣》,作為一首偏小眾的民謠,能夠引起這么強烈的反響,關鍵還在于劍走偏鋒的詞,它走的是一條僻靜的小路,雖然風景并不差,但更大眾的往往才更流行,接受度才更高。
與之前在夏雅歌辦公室的演唱不同的是,周澤現在有了更好的音響,有了更多的聽眾,這都把他唱腔里面的狂野提升了好幾層。
執著與不羈,追尋與堅持,孤獨與高傲,全面化作濃烈的情感,融在周澤嘶吼的唱腔里,沖擊著每一個人的心。
一曲唱畢,掌聲雷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