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小酒館客人并不多,盡管議論聲很小,還是不可避免的有那么幾句飄進譚幼安的耳朵,而且那些人頗為熱切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更讓她覺得尷尬。于是,她小聲跟周澤說了聲“不好意思”,就轉身走出了小酒館,站在門口說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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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奶奶,你知不知道等周澤唱完都要到半夜了!”譚幼安把牙齒磨得吱吱作響。
電話那頭的女聲則顯得非常輕松:“你自己答應我要去幫我錄歌的。”
“那是你逼我的!”譚幼安覺得,如果電話那頭的人在她面前,她一定會毫不留情地錘她一頓,“再說,你不是已經有錄音了嗎,為什么還要錄?”
“音質不行啊。你那么好的錄音筆只用來錄教授講課太浪費了吧……”
“我把錄音筆給你,你自己來錄唄。”
“不行,我要上課,周末還要補習,一點時間都沒有啊。”
“周澤今天不知道唱什么歌,可能錄不到你想聽的。”譚幼安還在掙扎。
“可以點歌啊。”
“行行行,你有理,你說的都好有道理。”譚幼安敗退,“但是我先說好啊,林兮,今天我給你錄了歌,我弄壞林教授最喜歡的那本古書的事情,你可半點風聲都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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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幼安再度走進小酒館,徑直來到吧臺前,從挎包里掏出一個巴掌大小、方方正正的錄音筆,放在桌上。
“點歌!錄音!”
不知道是不是剛剛打電話的時候受了點氣,譚幼安現在說起話來言簡意賅。
周澤剛剛看到手機的時候還很淡定,這時看到這支并不算小巧的錄音筆,倒是禁不住感嘆起來。
這居然是一支市面上不多見的數碼錄音筆,在存儲介質還沒發生革命性變化的現在,這已經是非常黑科技的東西。
至于說價錢……嗯,大概是譚幼安同款手機的三倍吧。
“點什么歌?”周澤問道。
“《織毛衣》《狼》《恰似你的溫柔》……”譚幼安打開錢包,想了一下,“你今天唱幾首歌?”
“差不多五、六首吧。”
啪!
二十張百元大鈔砸在吧臺上,譚幼安壕氣沖天:“我全點了!”
果真是土豪一枚啊……
譚幼安砸錢的動作看得周澤眼皮一跳:“剩下的曲目有什么要求?”
“無所謂,只要是你自己的寫的歌就行。反正都這樣了,干脆把那磨人的小姑奶奶伺候舒服了,免得以后找我麻煩。”譚幼安似乎有點破罐子破摔的感覺了。
“那就得唱新歌了。”周澤輕輕皺起眉頭。
這一周,周澤一直都在挖掘自己腦海中的記憶,還是完整地回憶起了不少歌曲,但他的本意是不想一下子全拋出來,一方面是為了細水長流,另一方面則是在為那個賭約作準備。畢竟,在系統半開放、榮耀值低得可憐的情況下,他現在唯一能依仗的就是自己的記憶。
但他的這一皺眉,在譚幼安看來,就是其他的意思了。
“新歌怎么了?酒吧這么多人作證,你還怕我抄了去?”譚幼安同樣皺起了眉頭,“而且現在版權法這么嚴,五年起步啊朋友,你不會以為我有這么傻吧?”
“我的意思是……”
啪!
又是十張百元大鈔砸了下來。
“嗯……我的意思是,唱新歌問題不大。”周澤一邊點頭,一邊說道,“譚姐,你真的很任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