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肖瀟發來的消息顯示,這人叫盧光星,現年五十一歲,祖籍廣東揭陽,九十年代移民香港,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入境,也就是回鄉證,職業不明,于一個月前以探親為由回揭陽,但很顯然他只是取到揭陽,最后來了蘭津,在蘭津逗留了七天才回了香港,他來蘭津的具體原因不明。
如果在內地我大可以讓肖瀟調動資源抓他,雖然肖瀟不樂意但她還是能辦到,在香港就不同了,香港是一國兩制下的特區,是內地體制外的一個地方,連公安部都無權調動那邊的資源,這就比較麻煩了。
“易顧問,嫌疑人是香港人,這該怎么辦?而且我們又沒有掌握他實質的犯罪證據,就算公安部出面,香港那邊也不會配合的。”小孫懊惱道。
“難道就這樣放棄了?”小鬼苦笑道。
我來回踱步說:“死者等著我們伸冤,家屬等著我們給交代,有線索、有嫌疑人,你說放棄?”
小鬼低下頭說:“易哥,我隨口說說,我知道不可能放棄,實在不行這案子要讓劉局來定奪該怎么辦了。”
小孫同意小鬼的意見,想想也是,查到了這層面上也只能讓劉長春做決定了,畢竟我只是個編外顧問,無權作出決定。
我給劉長春打了電話,他通過肖瀟已經得知這個消息了。
劉長春給我吃了一顆定心丸,他說已發現的案子從來沒有放棄追查的先例,更何況這案子有線索、有嫌疑人就更不可能放棄了,只是需要想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掛了電話后我懊惱的把手機摔在了地上,咬牙道:“雖然沒有掌握實質的犯罪證據,但他跟這案子有脫不了的干系,是個極其重要的嫌疑人,抓到他這案子肯定就能水落石出了,可惡,就差一步了!”
小孫苦笑道:“沒想到這案子越搞越大,這都要查到香港去了。”
“易哥你消消火,肯定有辦法的。”小鬼撿起我的手機打算還給我,不過當他看到手機上盧光星的照片時一下愣住了。
“怎么了小鬼?”我好奇道。
“這人有點面熟,我好像在哪見過。”小鬼嘟囔道。
我和小孫都詫異萬分,我迎了上去追問:“你認真回憶下,到底在哪里見過?”
小鬼陷入了回憶,沒一會他的臉上逐漸浮現吃驚神色,驚呼道:“我想起在哪里見過他了,我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