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趙磊被押進審訊室,李明對著小周說:“辛苦你們了,三天三夜沒合眼,終于把人抓到了。”小周搖搖頭:“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接下來就是審訊和固定證據,讓張娟的家人能盡快得到一個交代。”
趙磊被押進審訊室后,小周和隊員們并沒有休息,而是立刻整理抓捕過程中提取的證據,將黑色布袋、藍色襯衫、鋼管、銀行卡等物品送往技術科進行進一步檢測,確保每個證據都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夕陽西下,刑偵支隊的燈光漸漸亮起。趙磊的落網,讓張娟遇害案有了突破性進展,接下來的審訊將是關鍵,只有讓趙磊完整交代作案過程和公款去向,才能徹底揭開案件的真相,給死者和家屬一個公正的交代。小周站在審訊室外,看著里面的趙磊,心里清楚,這場與罪惡的較量,還沒有結束,但正義終將不會缺席。
刑偵支隊審訊室的白熾燈冷得刺眼,趙磊坐在金屬椅上,雙手戴著手銬,黑色夾克上的泥土痕跡還未清理干凈,褲腳沾著的草屑在椅子邊緣蹭來蹭去。他的頭垂得很低,劉海遮住了眼睛,只能看到微微顫抖的下巴——從被押進審訊室到現在,他始終保持沉默,手指反復摩挲著手銬邊緣,像是在掩飾內心的慌亂。
小周坐在對面,將一杯溫水推到趙磊面前,杯底與桌面碰撞發出輕微的聲響。“趙磊,我們已經掌握了所有證據,”小周的聲音沒有起伏,目光落在桌角的證據袋上——里面裝著沾血的藍色襯衫、帶水泥粉塵的鋼管、存有65萬元的銀行卡,“現在給你機會,把殺害張娟的過程和80萬元公款的去向說清楚,這是你爭取寬大處理的唯一機會。”
趙磊的喉嚨動了動,抬起頭時,眼睛里布滿血絲。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溫水似乎緩解了他的緊張,沉默片刻后,他終于開口:“是我殺了張娟,那80萬也是我挪用的……”
故事要從2024年6月說起。趙磊負責東郊水泥廠的原料采購,為了償還賭債,他打起了公款的主意。“第一次挪用是6月5日,我偽造了一份與‘昌盛建材’的采購合同,金額20萬,用假發票和審批單蒙混過關,”趙磊的聲音帶著沙啞,“當時想著先挪用應急,等贏了錢就還回去,可沒想到越賭越輸,窟窿越來越大,后來又分四次偽造合同,一共挪了80萬。”
張娟作為財務科出納,在7月核對單據時發現了異常。“她拿著單據找到我,問我‘昌盛建材的發票為什么都是復印件?送貨單上的簽字也不對’,”趙磊回憶,“我當時慌了,說‘可能是供應商那邊出了問題,我再去問問’,把她糊弄過去,可沒想到她根本沒信,還在私下查‘昌盛建材’的信息——后來我才知道,她早就發現‘昌盛建材’是家空殼公司。”
8月14日下午3點,張娟拿著完整的核查記錄找到趙磊,明確表示要上報廠長。“她把記錄拍在我桌上,說‘趙磊,你這是挪用公款,我必須上報,不然就是同謀’,”趙磊的身體因憤怒和恐懼微微發抖,“我求她再給我點時間,我說‘我馬上把錢還回去,別毀了我’,可她不同意,說‘財務制度不能破,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爭執無果后,趙磊萌生了殺人滅口的念頭。“我知道她每天下午5點會去廢料區核對原料庫存,就提前在那里等她,”他頓了頓,眼神里充滿了悔恨,“我還從家里帶了根鋼管,想著要是她還堅持上報,就……就教訓她一頓,沒想到最后會殺了她。”
8月14日下午5點10分,張娟準時來到廢料區。“她看到我很驚訝,問我‘你怎么在這里’,我跟她說‘有話跟你好好說,別上報’,可她還是很堅決,說‘我已經跟廠長約好了,明天一早就交記錄’,”趙磊的聲音越來越低,“我當時急了,拿起鋼管就朝她的脖子打了過去,她‘啊’了一聲,就倒在了地上。”
看到張娟倒地,趙磊慌了神,他蹲下身探了探張娟的鼻息,發現還有微弱的呼吸。“我怕她醒過來報警,就又拿起鋼管,朝她的胸口打了兩下,直到她徹底不動了,”他捂著臉哭了起來,“我不是故意要殺她的,是她逼我的,我不想坐牢……”
殺人后,趙磊開始計劃拋尸。“我先把她的尸體拖到廢料區的角落,用帆布蓋好,然后開車回家拿了繩子和黑色布袋,”他擦干眼淚,繼續說道,“晚上9點,我趁著廠區沒人,把她的尸體裝進布袋,用繩子捆住她的腳踝,防止尸體滑落,然后搬到我的銀色面包車上——車是我從朋友那里借的,套牌是我自己做的,就是為了不被發現。”
拋尸地點選在水泥廠的物料堆,是趙磊早就想好的。“那里每天都有廢料運走,監控也少,我想著把尸體扔在那里,遲早會被當成廢料一起運走,永遠不會有人發現,”他苦笑道,“我把尸體扔進物料堆后,還特意用防塵網蓋好,又清理了車上的痕跡,以為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至于黑色轎車的接應,趙磊交代是他的賭友王浩。“我殺了張娟后,心里害怕,就給王浩打電話,讓他來接應我,”他說,“王浩知道我挪用公款的事,也幫我轉過幾次錢,他怕我被抓后供出他,就同意來接應,開車在圍墻外等我,然后送我回了家。”
關于80萬元公款的去向,趙磊交代,其中50萬還了賭債,15萬給了王浩作為“好處費”,剩下的15萬藏在了鄉下姐姐趙梅家的床底下。“我本來想著等風頭過了,就拿著錢跑路,去外地躲幾年,”他看著桌上的銀行卡,“那張卡里的65萬,是我還沒來得及用的,有50萬是我準備還回廠里的,15萬是給姐姐的生活費,沒想到還沒來得及用,就被你們抓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