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彪看來——
汪丹知道了他和凌風的秘密。
一旦她選擇報警。
恐怕還沒等劉彪逃出臨海。
就已經被警察抓到。
從這個角度,劉彪很有必要干掉汪丹。
此外,既然劉彪想以暴力的方式侵犯汪丹。
為了防止汪丹事后報警。
劉彪也有必要干掉她。
所以,綜合兩方面因素。
劉彪對汪丹已經動了必殺之心。
至于凌風。
劉彪并不打算殺掉他。
因為,劉彪不擔心他會報警。
劉彪自認很了解凌風。
如劉彪所說,他身下的這個女人,不過是凌風諸多玩物——
之中的一個。
凌風不可能會為了一個玩物,而把他自己也搭進去。
以前,凌風與劉彪談過。
他就是喜歡玩女人。
喜歡玩不同的漂亮女人。
女人對他來說,也就是不同款式的衣服而已。
可以隨時更換。
對此,劉彪沒有質疑。
對一個富二代來說,肆意玩弄女人——
把她們當成玩物。
實在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在劉彪看來,身下的這個女人,也肯定不會是例外。
所以,即便劉彪肆意侵犯、糟蹋這個女人,并殺掉她。
對凌風而言,也不過是相當于損壞了一件衣服而已。
以凌風的富二代身份,會為了區區一件衣服——
傷心難過嗎?
會為了一件衣服,和劉彪鬧翻嗎?
顯然不會!
回到眼前——
劉彪看到凌風,依然站在那里,沒有要離開的意思。
他真想馬上起身,幾個大腳把他踹出去。
但他擔心,一旦他起身。
身下的這個女人恢復活動能力之后。
劉彪再次進行控制,會比較麻煩。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話。
劉彪還是不想起身驅趕凌風。
當然,只是驅趕。
不要再充當礙眼的觀眾就好。
至于把凌風干掉、以免他事后報警的想法。
劉彪完全沒有這種想法。
除了凌風不會很在意一個情人的死活。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凌風是孫蘭綁架案的雇主。
他絕不想讓警察關注到他。
就算劉彪在侵犯完汪丹后,把她干掉。
凌風最多也就是抗議幾句而已。
基于這樣的判斷。
劉彪認定,凌風不可能報警。
既然他不可能報警,也就對劉彪造不成任何威脅。
劉彪也就沒必要殺他滅口。
再加上,劉彪在干掉汪丹之后。
沒時間留在這里善后。
他要抓緊時間跑路。
而處理尸體,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無論毀尸滅跡。
還是尋找拋尸地點。
都需要不少時間。
而且,一個不慎,還有暴露風險。
因此,劉彪需要凌風代他處理尸體。
故而,劉彪一點也沒有殺凌風滅口的想法。
甚至,把凌風打成重傷也不行。
否則,會影響凌風的善后處理工作。
凌風不知道劉彪的想法。
此刻,面對劉彪兇狠的威脅。
凌風大腿有些發顫。
他真是擔心,劉彪會突然起身,對他進行殘忍的毆打——
就如同在小胡同中那樣。
甚至,凌風還擔心,劉彪有可能會直接干掉他。
“要不要離開臥室?”
凌風心里產生了動搖。
相比于保護汪丹。
或者說相比于汪丹的人身安全。
毫無疑問,凌風更在意自己的安危。
正當凌風猶豫不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