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國家怎么不想爭遺產?可惜在蘇聯時期,除了羅斯和阿塞拜疆不需要蘇聯補助外,其他國家都是需要蘇聯補助才能正常運轉的!大部分國家都窮,像中亞五國的土庫曼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國家更是窮的叮當響!誰都沒錢還債!唯一能承擔得起這么大筆外債的的也就是只有羅斯,于是大家商量過后就由羅斯繼承了所有的債務和資金,而它原來扣押的那些錢也就不用再拿出來分了。無論是蘇聯的債務還是遺產都歸國自己了!”烏韃魯說。
“這個分法真的好有道理呀!反正自己也得不到,不如送國人情算了”賈磊無言以對的說。
畢竟當時好多蘇聯國家窮得叮當響,連自己吃飯都成問題了,哪還可能拿出錢來還債呀!
而羅斯實力最強、國土最大、自然繼承了蘇聯的常任理事國的頭銜。而剩下的分家儀式也就全都由他主導了,畢竟還債的都是大爺啊。
現金和債務分完了!
剩下的就該分遺產了
剩下的遺產所涉及到資產,主要是經濟資產和軍事資產!
所謂的經濟資產,比如說工廠、企業、礦產、都是按照歸屬地原則分的。
也就是說,當時這些東西在哪個國家的地盤上就是誰的!
按照這個分法,羅斯、烏克蘭和白羅斯這種工業體系齊全的國家就占了大便宜了,它們都繼承了大量的軍事工業和其他企業和工廠。
而分完了經濟遺產就該分軍事遺產了,這些遺產主要就是軍隊和武器了,軍隊也基本按照屬地原則分的。
也就是說駐扎在哪個國家的軍隊就是誰的,而且軍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戶籍回到自己國家。
因為當時蘇聯軍隊大部分是羅斯人和烏克欄人,因此無論是士兵還是武器都屬這兩個國家分的最多。
最后分家的重頭戲來了!
核武器!
這場分家案中,最受世界矚目的遺產就是前蘇聯留下的核武器了,當時蘇聯的核武器0都部署在羅斯境內,還有部分在烏克蘭和哈薩克斯坦。
于是這三國分別繼承了不知在自己國家內的核武器,羅斯繼承了絕大部分,烏克蘭和哈薩克斯坦分別繼承了1000多枚。
但是,當時以烏克蘭和哈薩克斯坦的經濟實力根本維護不了,也養不起這些核武器。
再加上當時的西方各國對核武器比較忌憚,紛紛拿出金錢鼓動于烏克蘭和哈薩克斯銷毀核武器,于是在西方和s的忽悠下,這兩個傻子國家就把自己的核武器都銷毀了,專心的安靜的小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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