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
先帝褒厚群臣,德施及乎窀穸,朕奉承遺訓,不敢以哀恫之故廢。具官某曾祖某,蓄德深博,久而彌興,焯有偉人,出其后世,佐佑先帝,以暨朕躬。追命于幽,尚嘉營魄!可。
曾祖母
敕:大臣有賞于國,則爵命上施乎三世,先帝所以褒功德也,朕敢忘哉?具官某曾祖母某氏,齊嚴靚專,柔嫕安婉,集有祉福,施于孫曾,為時宗工,德望休顯。膺此追命,尚其知榮!可。
祖
敕:《詩》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朕遵先帝之法,以勞賜大臣及其父母,不敢以哀恫之故廢。具官某祖某,躬率令德,以成厥家,有孫而賢,執國機要。膺此休顯,尚能嘉歆!可。
祖母
敕:朕初即位,遵先帝故事,大賚于四海,而大臣之祖妣與焉。具官某祖母某氏,以順為令妻,以嚴為賢母,集有戩谷,以詒厥孫,為時宗臣,世祿滋大。追錫休命,尚其知榮!可。
父
先帝棄萬國,朕初即位,凡在廷者,皆班爵命顯其親,所以稱先帝顧哀群臣之意。具官某父某,蓄積德義,以成福祿,燕及厥后,為時宗工。追錫之榮,既光大矣。褒嘉有數,其尚知歆!可。
母
先帝有大賚,必及群臣之父母,朕初嗣位,不敢有廢也。具官某母某氏,以順為婦而能正,以嚴為母而能慈,肆有福祿,集其后世。徙封大國,以顯厥魂。可。
樞密副使吳奎封贈制二道
父
敕:朕初即位,班爵命以寵諸臣之父母,蓋惟先帝故事,不敢愆忘。具官某父某,德善之修,有聞于世,義方之教,能大厥家。序位朝廷,既隆顯矣。褒遷有典,其往欽哉!可。
母
敕:永惟政事之臣,天下國家所恃以安且治者也,所以褒厚及其父母,豈可忘哉?具官某母某氏,馴德淑行,來寧巨室,母有賢子,為時宗工。班命于朝,既疏名郡,徙封之寵,其往欽承!可。
皇故第十三女追封楚國公主制
敕:先王制禮,有卑尊疏戚之宜,惟至親得以致悼痛之恩,唯至貴得以極褒崇之意。皇故第十三女方在襁褓,尚其有成,位號未正,奄與物化。蓋王姬之車服,下后一等而不視其夫,情文之隆,于是為稱。則雖夭閼,其可弭忘?追命啟封,胙之全楚,以終天性之愛,且慰幽穸之靈焉。可。
故充媛董氏贈婉儀制
敕:《雞鳴》思賢妃,而《關雎》樂得淑女。永懷邦媛,內助宮闈,愍飾厥終,當加位號。故充媛董氏,有德讓之美,無險謁之私,進登嬪婦之官,率循保阿之訓。奄忽至于大故,茲用愴于朕心。恩典寵章,以賁幽穸。尚其弗泯,知享此榮!可。
樞密副使吳奎亡妻趙氏追封信都郡夫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