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世界上總是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的。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矛盾,有矛盾就需要解決。我們國家的法治進程一直在推進,但速度還是太慢了。在我們國家還是有很多法外之地,在那些偏僻的鄉村,人們解決問題的方法也許很粗暴簡單。如人口拐賣,如殺人傷人,在那些法律力量無法照射到的地方,人們會憑借自己的想法單純而粗暴的解決這些問題。”
“甚至一個人犯法全村抗法的情況發生。之前我跟隨的老法官就說過這樣的案例,在八十年代云南云南的鄉下就有一家三兄弟是光棍沒有結婚,于是三人湊錢從人販子手上買了一個女人當媳婦。”
“當女子的家人報案,公安找到他們的時候,他們完全不覺得自己犯法了。他們說自己花了錢了,怎么就犯法了呢?而且全村兩百多人幫著攔下了警車,不讓警察帶人走。他們完全不懂法律,一切都只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認知這個世界。警察可以把犯人帶走,但卻不能帶走他們的蒙昧無知。”
“巡回法庭的設立不是簡簡單單的為了處理鄉村里雞毛蒜皮的小事。我知道有很多年輕的司法工作者覺得巡回法庭占用資源又不解決什么問題,更多時候就像是居委會的調解大媽一樣,很多胸懷壯志想要處理大案的年輕人并不想做這個工作。既辛苦,又沒有成就感。”
“但是這還是很有意義的,我們在所過之處宣**律普及法律,讓一切有法可依,讓人知道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我想當**官,但這并不影響我做基層的巡回法官。如果連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處理不好,以后真的要處理大案就能說自己處理的妥帖嗎?”
“這世上總是有很多事情需要人去做的,你不做我不做就沒有人去做了。都說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但那有那么多高個子啊,也許人家只不過站在臺子上硬抗而已。”
林杰這么說著,小李低著頭抿著嘴不說話。
山路崎嶇陡峭,即便是有江華減少重力作為幫忙,但是四人依舊走了兩個多小時才抵達今天要去的目標:羅家村。
雙慶山路陡峭,張桐四人早上九點出發,八十多公里的路段坐車就花了四個多小時。最后剩下的十公里是靠腿走的。要是沒有江華的話,剩下的這十公里大概要走三個小時。
從早上九點到現在下午四點,張桐等人就中間休息的時候吃了一頓面包當午飯。其實大家早就餓了。
來到羅家村之后村支書早就認出了林杰,村支書把私人讓到了從前村公社的大房子里,這里上面有三間空房可以居住,下面則是一個很空曠的大客廳。在客廳的一角有個地爐,那也是廚房所在的位置。
張桐開始忙活起晚飯,村里能提供的食物不算很多,多是一些素菜野菜,肉食很少,只有一根村支書拿來的臘肉和兩個雞蛋。走了這么多路,中午又沒吃好,這點東西肯定不夠吃。
不過張桐來之前就有準備,買了午餐肉和芝士條等高熱量食物。
張桐在忙活晚飯,而在樓上的房間里林杰取出自己的法官袍平鋪在床上,再用便攜式充電熨斗將折痕仔細的燙平之后掛在了房間的立柜旁。
國徽被取下用白色絨布擦拭干凈之后林杰站在二樓的回廊走道上將國徽懸掛在走廊扶手之間。
站在一樓的張桐剛準備回身叫二樓的眾人準備吃晚飯就看見正在懸掛國徽的林杰。
夕陽的余暉通過敞開的大門照耀進來,陽光鋪灑在國徽和林杰的身上映射出一片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