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為十五篇,除了總篇《國法》,還有關于皇帝、國家、邊境安全的《國家安全法》;反對分裂國家領土主權、定位與懲治賣國賊的《鋤奸法》;關于教育制度的《教育法》;關于軍隊的《大唐軍法》;關于官員設置、任免、職能及懲治貪官枉法的《職制法》;關于戶籍、土地、賦役、婚姻、家庭等民事《民法》;關于飼養牲畜、庫藏管理,保護官有資財不受侵犯的《財產法》、關于治安的《治安法》…
名字聽上去與《武德律》大同小異,但內容卻天壤之別。
內容都是常見,卻還沒有出現的規章制度。這些制度大多都如義務教育一樣,人人耳熟,只要稍作解釋就能明白。
這也是柴令武理想中的制度,他所書寫的內容簡單易懂,不將律法復雜化,每條每款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哪怕不識字的老百姓,只要聽了,也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不像《武德律》深奧模糊,一句話可以解讀成多個意思。
李世民作為一個皇帝,自然知道清晰明了的好處,對于規章制度的理解,也有著超乎常人的見地。每每開口詢問,都問到了點子上。
柴令武一一解答。往往他指出一二,李世民就能全盤意會。
一系列叢書,二十五本,幾十萬字。
李世民當然不可能在一天內看完,所以反復觀看著前三篇,做到了然于心。
如此與柴令武針對這一本超時代的書籍,廢寢忘食的討論求解,直至黃昏,方才欲罷不能的停止了研討。
合上書籍的那一刻,李世民腦海中都是書中要點:“我如此認真的,竟然無法全窺這三篇之神妙,便是稱之為‘寶書’,都是對《法律》的褻瀆……”
他深深的看著柴令武,目閃異彩,道:“令武,這些真是你一人所寫?太不可思議了……”他說道這里,都不知如何用語言來形容了。
書中的知識點全是后世精華,一旦問世,必將轟動大唐官場,而柴令武只是一個十三歲的小孩,且編寫的時間又短,到時候必然有人以此置疑,所以,他心中也準備好了說詞,點頭道:“一字一句,確實是我親筆所寫。不過大部分是在歷朝歷代制度的基礎上進行補充、細化、創造…”
“剩余的小部分則是從一個個王朝強盛、衰弱、滅亡領悟出來的…這些制度的存在,或許不能阻止秦、漢、魏、晉、北周、隋等王朝的滅亡,但至少可以延緩其滅亡的時間。”
“令武真是天縱英才!”
李世民被柴令武的‘奇思妙想’震撼了,別人讀史,讀過就過了,頂多為某個王朝的滅亡寫下一兩首詩來感嘆一番。但是柴令武讀史,卻從中尋找原因并羅列應對之法,這種讀書法讓他耳目一新,大有醍醐灌頂之效。
《法律》的內容雖多、雖實用新穎,但逐條推敲的話,都有脈絡可循。即便最奇特的‘義務教育’,在李世民看來,都是柴令武站在朝廷的角度上,針對門閥興起之暢想。
這么一想,李世民只能把柴令武當作是一個很會讀書的天才。
這一點,從他用孔圣人的‘有教無類’核心思想去批判‘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便可看出,對李世民的啟發也很大。
于是也沒有多問,接受了這個說法。
況且柴令武終究太小了,即便再如何天資過人,也不可能創出如此多的制度。他能夠將歷朝歷代制度之長融為一爐,補充、細化、創造出一套如此厲害的律法書,堪稱是逆天之舉。
這水平與速度,比起五年毫無所得的長孫無忌不知強到了十幾倍。
就在這時,突然得到長孫無忌求見的求見的消息。
李世民、柴令武均是一怔。隨即李世民大喜著請他入內,然后對柴令武道:“齊國公精通律法,堪稱本朝之最。看看他對你的《法律》有什么意見。”
柴令武臉色古怪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