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奇在美國的最后一件事,會見普萊斯。
普萊斯對《雨人》的劇本非常滿意,里面關注了一種在當前還比較冷門的病癥,自閉癥。
一個自閉癥但數學天才的哥哥,一個心懷不良但改過自新的弟弟,夾雜著公路片的風景與趣味,傳統的家庭倫理觀念,賭場一夜暴富的爽感……所有矛頭都指向了奧斯卡。
妥妥的一部沖獎片!
而且演病人和自我毀容,是拿獎的兩條捷徑,仿佛更能表現出演技。比如《我的左腳》丹尼爾戴劉易斯,《依然愛麗絲》朱利安摩爾,這都是演病人。
《女魔頭》查理茲塞隆,《時時刻刻》妮可基德曼,這都是自我毀容。
陳奇提議找大腕來演,普萊斯欣然贊成,大腕不會拒絕《雨人》這種題材。研究一番,自然落到了達斯汀霍夫曼和湯姆克魯斯身上。
前者是一線文藝片大咖,片酬500萬-800萬,后者是新崛起的偶像,即便二人沖著劇本好自降片酬,加起來也有千萬級。
《雨人》的預算不可能低。
于是乎,陳奇開始列清單,拋出一系列的具體條款:
“規定宣發預算的最高限額,超出部分需雙方書面同意,同時我要有對宣發支出的審批權,要有第三方公司定期審計賬目!”
“按票房成績,分段調整分成比例!”
“雙方按比例注資到共管賬戶,支出需雙簽,同樣由第三方機構監管支付!”
“聘請專業完片擔保公司監督制作!”
“《雨人》版權先行抵押,若分賬未達約定,我方可優先處置資產!”
“……”
普萊斯一條條聽著,起初詫異,而后心驚,最后簡直驚悚。
好萊塢眾人覺得陳奇懂表面規則,沒想到連深層次的東西也懂。而且他將合同框死,說明對《雨人》的商業成績極有信心,可大賺一筆。
好萊塢坑人不是那么直白的,會通過合同上的各種繁瑣條款設置陷阱,讓你打官司都打不贏。
比如張藝某的《長城》,由環球影業負責全球的發行,但中方沒有在合同上寫審計權,導致最后的分紅遠低于預期——該片成本1.5億美元,宣發1.1億美元,全球票房3.35億美元。
中方投資人是賈躍亭,嗯。
普萊斯陷入了猶豫。
這一切的前提是《雨人》票房大爆,不然賺個幾千萬的票房,還一本正經如此細致規定,那有點搞笑。那《雨人》會不會大爆呢
本質上,這是一部文藝屬性的電影。
普萊斯不敢確定,可陳奇又多次驗證了自己的魔法。
而且他有點騎虎難下,如果他不同意,那不擺明要坑對方么
哥倫比亞與陳奇的關系不錯,《空中監獄》還得用人家的動作團隊,后續還有一個劇本合作呢。普萊斯很快做出了決定,陳奇的個人價值比《雨人》大得多!
當然他還要拉扯一二,道:“你的條款太多了,不應該由我們來親自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士,我們約個時間,交給律師團隊如何”
“可以!”
陳奇點點頭,笑道:“我與貴方合作的不錯,我也希望把這種關系繼續下去。”
“當然,在這點上我們意見一致。”
普萊斯笑了笑,卻也頭一次涌出一股忌憚,眼前這個家伙著實很可怕,他已經切入了好萊塢深層次的那一層東西。
(晚上還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