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鄧子超癱瘓在家這兩年多,宋雅梅一次不曾露面,更不曾到家看看她的丈夫。那時孩子還小,全都是老母一個人拉扯,吃盡一般人家一生都不會經歷的苦。
家有一個癱瘓的兒子,鄧父整日郁郁寡歡,憂慮成疾,早早離開人世,若不是她宋雅梅把賠償金拿走大半,何至于沒錢看病,任憑他一直癱著嗎?
更有甚者,宋雅梅不同意返回賠償金,鄧子超就不同意離婚,她居然以訴訟方式強行判離,而對于那筆錢她說有權享有,由于他出了車禍,耽誤了她過正常人的生活。
錢也用完了,看到前夫家開了餃子館,又要來分一杯羹,最好的形式就是尋求與前夫復合,她有膽量說出口嗎?
不過一連兩日到飯館來,意思何在?分明她是有企圖的,不然不會就為了賴著吃口飯而不厭其煩地討擾吧。
人的底線哪里去了,如果宋雅梅是尋求與鄧子超復婚,那是她高估對自己的自信,她可否想到她這樣的女人,前夫會接納她嗎?
首先婆婆這關就過去,因為她,老伴過早含苦而死,她這一樣出走,毀的可是兩個家庭,三代人。
也許宋雅梅覺得有孩子的存在,修合他們的關系只是時間問題,她想過沒有,有一天鄧子超又窮困潦倒,她還會不離不棄,同甘共苦嗎?
就在第三天上午十點,宋雅梅又來到飯館,直言不諱要跟鄧子超提出復婚,被斷然拒絕,理由是他哪怕找個聾啞人或是殘疾人,也不會與她破鏡重圓,重歸于好,更別說做夫妻了。
不是翻臉,是維護自尊,也不是不大度,是情何以堪。歹人就是歹人,軟的不行,硬的也拿不出,就來陰的,當晚九時許,宋雅梅拿了一捆稻草放到餃子館門前,倒上一瓶汽油點燃,人就跑了。
運氣的是,有一群從鄰居飯店吃飯出來的顧客,發現餃子館門前起火,七手八腳就給撲滅了。
次日上午鄧子超到飯館上班,才發現昨晚飯店門前有人縱火,通過調取監控,事情查明——縱火人是宋雅梅。
他回家取了一個優盤,把那段視頻拷貝下來,留作以后備用。
放火后,宋雅梅連夜買票回了老家,她以為飯館都被燒光了,擔心會懷疑到她,趕緊鋪墊不在現場的假象。
“子超啊,你打算怎么處理這件事?”鄧母問兒子。
“又沒造成更大的損失,”鄧子超不在乎地說,“不追究了。”
“你也太好說話了,”鄧母氣哼哼地說,“你就袒護她吧!”
鄧子超不語,他不想讓孩子的母親在公安局有案底,那樣會對兒子名譽不好,換個門就過去了,但這扇門就花去他好幾百塊,若是買新的得一千多。
鄧母看出兒子對前妻還留有舊情,這倒不是什么大逆不道,就是有點好賴不分,等于是對她的縱容,那樣她永遠得不到報應。
對于宋雅梅的行為,鄧子超默認了,決定不予追究,放她一馬不是因為自己心軟,對她還殘留一絲舊情,而是出于對孩子的考量。
都說火燒旺運,那天餃子館被宋雅梅放了火后,餃子館越發火了,而且外賣也增多了,有一半的流水是靠外賣賺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