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后,刀哥袁老三也就慢慢的發展了起來,立了棍,雖然還是給李大國交貨,但是身邊也聚攏起來了自己的小兄弟。
直到兩年后李大國被殺了,刀哥袁老三的名頭越來越響亮,等了2000年左右,刀哥袁老三開始稱霸寬水縣,并且在這個世紀交接之年,由于靠近鄰國,搭上了鄰國高層更重要的一條線。
所以刀哥袁老三不光是在海上交易,連房地產、肉類、木材生意也全部形成壟斷。
他手下常年跟著六七個18歲左右的小痞,子穿的都是顏色特別鮮艷的花t恤衫,皮膚曬得很黑,燙著黃毛或者卷毛,出手沒輕沒重的。
至2002年左右,刀哥袁老三又和大哥、二哥一同組成了“袁氏集團”,涉足寬水大大小小各個行業。
吳澤知道,李大國不是什么好人,他的死應該是死于江湖恩怨的血仇之中。
陳玉,是當時寬水縣的漁民,95年的時候,因為故意殺害李大國和王振庭,被寧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這件案子寬水很多人都說是個蹊蹺的案子,可無論是當年的公安以及相關證人,都對此諱莫如深。
吳澤仔細調查下來,被殺的兩人中,李大國應該不是陳玉殺的,繼續調查下去,更是汗毛倒地。
因為吳澤發現,這很有可能是一起錯案,真相不堪設想。
辦公室里,吳澤一根接著一根抽著煙,頓時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從種種證據指向來看,當年的這起案子的另一個兇手指向就是袁老三。
這起案子中有兩個被害人,王振庭和李大國。
其中,王振庭是寶山鎮的有名的刀槍炮,當天和李大國在一塊聚餐喝酒,同時被槍殺。
案發不久后,主犯陳玉落網,一開始的時候,陳玉在刑警隊接受詢問的時候嗎,只宣稱自己殺害了王振庭,在案卷中,王振庭是被陳玉用54手槍打死的。
連同李大國的死也被記錄了下來,均為頭部中彈,但必須值得注意的是,現場打死李大國的槍不是五四手槍,而應該是一把長槍,那那把槍在哪了?
陳玉說自己不知道,在當時后來偵辦案子中,袁老三也被帶去調查,坊間流傳袁老三手里有一把長槍,并且有作案時間,可是后來袁老三又被放了出去。
再后來,那把殺害李大國的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找到了,但槍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那這件事就奇怪了,陳玉為什么要帶兩把槍去殺人,而且帶槍為什么沒有指紋,要知道,五六半自動步槍的威力要比五四手槍強多了,何必畫蛇添足,為什么第一次勘查現場找不到,而那把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是后來二次勘察現場的時候出現的。
更納悶的是,陳玉被抓的時候,直接就承認了自己殺害王振庭,但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李大國。
都是死罪,為什么只承認一個。
順著這個思路,吳澤打算,一路對當年的卷宗材料展開細致研判,另一路派心腹趕往當年的案發地寶山鎮展開秘密走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