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里說陳玉殺害王振庭、李大國,可是,真實的情況到底是什么......
半個月后,吳澤終于等到了一個令他非常震驚的結論。
那就是陳玉當年確實是殺人了,只不過他只開槍殺了王振庭,而李大國的死,并不是陳玉干的。
至于后期為什么陳玉也頂了殺李大國的這個罪,第一是他本來就殺了人,必死無疑,第二則是有人威脅,屈打成招。
反正陳玉已經必死無疑,而他并不是瘋了,從進小黑屋那一刻,短短一天之間,陳玉生理到心理都被完全摧毀了,最終,除了將自己的殺人罪過認了下來,還將別人殺人的罪過都攔了下來。
同時,吳澤經過調查,還發現了陳玉被槍斃后,陳玉家的家庭狀況卻發生了改變,雖然離開了寬水,但好像得到了一大筆錢的補償,這筆錢,來自于袁老三手下的一位小弟給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么當時檢察官再三詢問,陳玉都堅稱兩個人全都是他自己殺的重要原因。
真相一目了然,
整理下來,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
1995年2月18日當天晚上7點多,寶山鎮最大的刀槍炮子頭王振廷像往常一樣去鄰居家打牌,10點多牌局散了,王振廷正碰見了寬水老大李大國,于是二人便一起在路邊擼串。
此時,突然沖出來一名槍手,手持五四大黑星手槍,砰砰砰的就是連開三槍,均打中頭部。
隨后槍手逃跑,緊接著又是一槍,打死的是李大國,兩發子彈擊中顱腦穿過。
接到報案后寬水縣公安局的警察趕到現場,民警在時任副局長關發龍、刑偵大隊長葉碩的帶領下很快查明了案件緣由。
被害者王振廷的妻子季美告訴副局長關發龍,王振庭睡了陳玉的老婆明娥,兩個人之前為此打過架,陳玉說要拿槍殺了王振庭,殺人原因是就和陳玉老婆褲襠里那點事,
很快,陳玉進入了警方的視線,1995年2月22日陳玉被公安帶走協助調查,當日陳玉承認是自己殺了王振廷。1995年3月5日寬水縣公安局提請檢察院,對陳玉進行審查逮捕。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接到案件后必預計在7天之內決定是否批捕陳玉,對殺害王振庭一案,陳玉交代的很痛快,但說到了和李大國時,陳玉拒不交代。
副局長關發龍認為陳玉在說謊,于是加大了審訊力度,在第6次供述才承認殺害了李大國。
刑偵工作經驗豐富的時任公安局長魏佳松看完案件后覺得非常蹊蹺,因為陳玉的口供漏洞百出,
但陳玉移交到看守所的時候就受傷了,傷就是在公安局接受調查的三天內。
時任寬水縣公安局長魏佳松直接親自辦理此案,兩周后,魏佳松在開會途中,因為車輛失控墜下山崖.......
此案最終認定,殺人兇手只有一位,就是陳玉,當年,陳玉被法院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