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黨委常委由一把手提名或者民主選舉產生之后,必須由上級黨委批準,方可正式履行職責。
李光旭提名林海,全體常委表決通過,隨即向省委提交了請示報告,但省委的批復至今還沒下來,法定程序還差最后一步。
其實,這種情況在日常工作中是很常見的,沒有誰會較真,所以,林海早就以市委常委的身份進行工作了。
可是,李慧卻偏偏在這件事上認真了。
眾人聽罷,不由得面面相覷,會議室里一時靜得出奇。
在座的這幾位,都是在官場摸爬滾打幾十年的主兒,用老百姓的話說,插上個尾巴,比猴兒都精明。
盡管李慧的提議中規中矩,挑不出任何毛病,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想當然的順桿爬,爬上去容易,可再想下來,就困難了。
道理很簡單。
林海曾經給李慧當過秘書,屬于百分之百的親信,既然是親信,按理說應該極力提拔才是,怎么可能故意打壓呢?而且,這種打壓明顯沒什么意義,要知道,省委的批復不過是晚幾天而已,林海市委常委的身份幾乎是板上釘釘,壓根沒必要整這么一出。
別小看林海那一票,常委總共才九個人,一票之差,就可能導致表決結果完全相反,所以,正常情況下,李慧是要保林海這一票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搞不好,這位新來的李書記,是想借常委身份的事摸一摸大家的底兒!
高秘書長腦子快,他略微沉吟了下,試探著說道:“李書記,我覺得沒這個必要吧,增補林海同志進常委,是經全體表決過的,而且是全票通過,省委的批復就是個流程,在批復下來之前,林海同志以常委身份工作的并不違反組織原則。”
李慧微笑著道:“高秘書長說得非常對,林海的常委身份是沒問題的,不出意外的話,省委的批復下周就到了,所以,他列席會議,并參與討論和發表意見是沒問題的,但表決權,還是等批復下來之后再行使比較妥當,依法執政,依法治國,是新時代黨委和政府的核心工作,程序違法這樣的低級錯誤,咱們可不能犯哦,對吧,趙書記?”
身為紀委書記,趙延松在這種問題上,必須得立場鮮明。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道:“我贊同李書記的提議,林副市長正常參加會議,可以發表意見,但表決暫緩,反正也不差這幾天,或者參與表決,但不計入表決結果。”
李慧接過了話茬:“不要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林海列席會議,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就這么定了吧!”說完,扭頭看向林海,笑吟吟的問道:“林副市長,你個人有什么意見嘛?”
林海的心中自然門清兒。
李慧這招釜底抽薪堪稱經典,你不是公然宣稱要跟我唱反調嘛,那我就剝奪你說話的權力,哦不對,是表決的權力。
當然,這算是個比較溫和的警告。其隱含的意思是,我可以剝奪你表決的權力,也能剝奪說話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