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部分設定取材自電影《盲山》,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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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有人知道,在聯邦境內,有一個叫作“盲山”的地方。
盲山為什么要叫盲山,就連住在那兒的居民們也不知道,當然,他們也沒有興趣去考究這些事。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小山村,貧窮、閉塞、落后……村民們的生活水平和思維方式都仿佛和外面的世界脫節了幾十甚至上百年。
盲山里的住民,基本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大部分家庭以務農為生,少數的經商者也都是本地人,做著些小本買賣。
村里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官兒”就是村長,他直接領導著村派出所里的四名警員——是的,這地方連“派出所長”都沒有,事實上,這里的執法人員在聯邦那兒也沒有什么正規的編制……那四名警員與其說是警員,不如說是村長的私人武裝更合適。
反正,村里若是出了什么大事兒,大家就會去找村長解決,小打小鬧的事情嘛……基本就看誰橫了,沒有人會報警的。
這種類似于“縣太爺”的制度,在盲山村持續了很多年。
我們對于這種權力制度是很了解的,不用我說大家也都明白,村長的兒子就是下任村長,至于警員的兒子能不能繼續當警員,就得看他們是否“懂事”了。
乍看之下,這村子也沒有什么太大問題,雖然他們的制度和外界不一樣,但這么多年下來都能相安無事,便說明這套東西至少在這個小地方行得通。
然而,在這表面的和平之下,其實隱藏著讓人毛骨悚然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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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年的春天,一個名叫阿法芙的女人來到了這里。
這年,她二十三歲。
剛剛大學畢業、踏上社會的阿法芙,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世界各地旅行一番,可惜……她剛從家鄉伊斯梅利亞出來,就落入了人販子的魔掌。
幾經輾轉后,她被賣到了這盲山之中。
來到這兒的第一天晚上,阿法芙就被他的買主……一個四十多歲的當地農民強暴了;在對方施暴的過程中,對方年邁的父母就在旁邊,負責摁住阿法芙的雙手。
和盲山中的所有家庭一樣,這家人多年省吃儉用、攢下一筆錢,就是為了從人販子那里“買個媳婦”回來,給兒子傳宗接代。
在他們看來,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那個買主的老母親自己,當年也是被拐賣到這村里來的。
在度過了噩夢般的一夜后,第二天天還沒亮,阿法芙就爬窗逃跑,跑到了盲山的村派出所。
結果,不到一個小時,在村長的命令下,她就被“押送”回了那戶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