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現在不是網絡時代,通訊不暢,信息閉塞。
不要說電視機全縣幾乎沒有幾臺,就算是高音喇叭,也未必裝到了每個大隊。
口口相傳,才是最好的宣傳手段和途徑。
一支部隊要打勝仗,最重要的是士氣;一個指揮機關要有威信,最重要的是得民心。
對此,劉弘毅從來都有非常清醒的認識。
所以這個公捕大會,必須要搞,而且要搞得有規模有氣勢。
臘月二十六,縣城本來就人多,不少鄉村地區的群眾,都跑到縣城來逛街,采購年貨。加上縣里刻意組織,故而這個公捕大會的規模,達到了“歷史最大”。
足有七八千人參與。
公捕大會由新任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韋應紅主持,劉弘毅在主席臺正中央就坐。
一位省高院的法官首先宣讀了鎮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最新證據,認定韋明江無罪,立即釋放。
從劉弘毅抵達壯安縣,到韋明江無罪釋放,只有區區四天時間。省高院就組成合議庭,重審此案,并且做出了無罪判決。之所以效率如此之高,自然是邰正陽和方自牧親自關注和推動的結果。
隨即,韋應紅宣讀了壯安縣委的決定,鑒于在無罪羈押期間,遭受到不公正對待,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摧殘,已經喪失了一定的勞動能力,縣委決定,為韋明江夫妻二人解決工作問題。
韋明江錄用為青橋鎮中心聯校正式教師,他愛人錄用為中心聯校職工。
如此安排,也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的決定。
韋明江已經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理應得到黨委政府的關心和幫助。
他有兩個年幼的孩子,一個三歲,一個一歲,需要照料。所以安排在離七星大隊很近的青橋鎮中心聯校工作,方便他的父母幫他照顧小孩。
韋明江本身是高中畢業生,曾經擔任過中心聯校的代課老師,有一定的教師工作經驗。
而他的愛人,則安排在聯校食堂上班,同時照料韋明江的日常生活起居。
兩口子都有正式工作,有工資領取,基本生活是不成問題的。
另外,在今后的治療過程之中,政府會給他報銷全部醫療費用,給予一定的營養費。《國家賠償法》要到1994年才正式頒布執行,壯安縣委這樣的安排,也算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國家賠償了。
韋明江一家人激動不已,感激涕零,在主席臺上,不斷給劉弘毅鞠躬。
要不是事先得到過劉弘毅再三叮囑,他們肯定又要給劉書記下跪磕頭了。
一大家子在主席臺上抹著眼淚,臺下則是掌聲雷動。
緊接著,則是這次公捕大會的重頭戲。
“把犯罪分子押上來!”
韋應紅身穿嶄新的公安制服,頭戴大蓋帽,扎著武裝帶,腰間別著小手槍,站在主席臺上,大聲喝道,威風凜凜!
韋明華,韋應春,韋應秋,韋明義等人,都被五花大綁,一人被兩個公安人員押著,魚貫上臺,在主席臺中央一字排開。
胸前掛著大牌子,上邊寫著姓名和罪名。
韋明華等流氓惡勢力團伙成員,主要是三個罪名:殺人罪,強奸罪,流氓罪。韋應春則是包庇罪;韋應秋韋明義等公職人員,則是包庇罪,瀆職罪。
其實,韋明華等人都已經被判刑了,無須再次逮捕,只是案子需要重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