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了決斷,陳韶又檢查了一遍其余證據后,再次將寫著‘全’字的紙拿起來。
‘全’字寫在側邊的用意是……
“這就是兇手留下的那張紙?”顧飛燕奪過她手里的紙,“全,金?”
“如果是金字,兇手為何不寫中間,偏要寫到這邊上?”陳韶一邊回答她,一邊將孫守案的證據一一收起來。
顧飛燕翻來覆去地看著紙上的‘全’字,隨口答道:“可能是習慣?”
蟬衣搖頭道:“也可能不是金字。”
“不是金字……那就是缺個偏旁?按這全字的位置,就算缺偏旁,也是缺的前面那個。”顧飛燕將紙放到桌上,以指為筆,邊寫邊道,“那是栓?拴?詮?牷?姾?洤?佺?跧?烇?恮?硂?絟?銓?如果是栓、拴、詮、牷、姾、洤、佺、跧、烇、恮、硂、絟、銓,那就是名字里帶有這些字的人,真要如此,那就只能讓他們再翻一遍戶籍了。”
“不止這些,”蟬衣補充,“還有很多人不僅有名,還有字,可能還有小名。光翻戶籍肯定不夠,還得讓他們挨家挨戶登記去。”
顧飛燕嘖嘖兩聲,“那查起來,工作量可不小。”
蟬衣理所當然道:“我們在洪源郡時,查的哪一個案子工作量小了?只要能抓到兇手,工作量再大也得查!”
顧飛燕看一眼陳韶,又看一眼她,半真半假道:“我記得大棠刑律有說,只要有兇手的口供就可以定罪。既然所有線索,甚至連你們公子的推測都指向金公子,那將他叫到跟前審一審,以你們公子的本事,他是不是兇手,豈不一目了然?何必費那個工夫。”
“你是輔國大將軍府的六小姐,明明可以跟京中那些小姐一樣,吃吃喝喝玩玩就可以了,為什么要帶兵打仗?”陳韶一邊問,一邊拿出裝有慧忍案證據的木匣。
兇手在慧忍案留下的‘全’字符在僧衣上。
陳韶小心地將僧衣拿出來,平鋪在了桌子上。
顧飛燕一邊看她動作,一邊道:“因為我喜歡。”
僧衣上的‘全’字在胸口處,慧忍是被匕首穿透心臟而亡,心臟的血漫出來,將‘全’字染得有些模糊了。陳韶看著這個模糊的‘全’字,追問道:“喜歡什么?喜歡帶兵打仗,還是喜歡追逐勝利?”
顧飛燕也看著僧衣上的‘全’字:“你是想說,你也跟我一樣?”
血已經干了,‘全’字又是用慧忍的血寫的,混在一起,已經沒有辦法剝離。陳韶將寫著‘全’字的紙拿過來,蓋住僧衣上大片的血跡,僅將模糊的‘全’字漏了出來。在做這些動作時,她也沒有忘記回應:“為什么不是你跟我一樣?”
顧飛燕道:“有區別嗎?”
陳韶聳聳肩,“既然沒有區別,那就是你跟我一樣。”
“什么時候有空,我真得介紹那老頭給你認識一下,”顧飛燕笑著說道,“讓他好好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爭強好勝!”
“好呀。”陳韶應了這么一句后,便把目光落到‘全’字周圍的血點上。
如果兇手留下的‘全’字并不是全字,從紙上‘全’字的位置來判斷,就只能是在全字前面加偏旁。慧忍的僧衣是灰色的,并無別的花紋,唯一有的就只有血,或者說血點子。
金字暫且不論。
因為‘全’字已經模糊,無法再判斷是否有那兩點。
撇開金字,那就只有:洤?
“兩點水加一個全,有沒有這個字?”陳韶問。
蟬衣默寫了一下后,搖頭。
顧飛燕也默寫了一下后,說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