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4章變局(第二更,求訂閱)
其實,有些變化是無聲的。
也是外界所不曾知曉的,這一年春節將過,與暹羅簽署的長期貿易協議就在春城簽署。該協定有效期為10年。
這份協議似乎并沒有什么新意,只是把過去貿易公司之間的協議,變成官方的協議。
但無論如何都算是一個突破。
在消息傳回曼谷時,在曼谷的一間證券公司里,胡瀾川仔細的翻看協議的內容,只差沒有一個字一個字的研究了。
未了,胡瀾川直接把協議往桌子上一丟,然后說道:
“沒有任何新意。”
“哦”
坐在他對面的高逢海好奇道:
“怎么說”
“沒有突破自由貿易區的貿易規則,你看……”
胡瀾川拿起協議解釋道:
“首先從貿易原則上來說,仍然是對等貿易原則,這沒有任何問題,整個南洋貿易區都是這樣,這是貿易區的基本原則。”
所謂的對等貿易原則,是南洋自由貿易區為了保護自身,設立的貿易規則,雖然關貿總協定的基礎是自由貿易,但是仍然有不少國家采取進口替代工業化的保護主義經濟體系,而為了發展進口替代工業化,就不可避免的制造了高關稅以及非關稅的貿易壁壘。
就像韓國的汽車、電視機、錄像機、洗水機等關稅,都高達100%以上,甚至180%,而且進口汽車除了關稅之外,還有相當于50%的消費稅。
而作為對等原則,自由貿易除了對韓國對南洋各國主要商品征收130%的關稅之外,還征收了50%的附加關稅。
這是關稅上的,在墨西哥等南美國家,他們還設立許可證式貿易——只授權幾家公司從事某些行業的進出口貿易。比如全墨西哥只有3家公司擁有汽車貿易許可證,任何國家向墨西哥出口汽車,都只能賣給他們,然后由這三家公司賣給國內的批發商。
而相對應的,南洋自由貿易區各國則成立官方的貿易公司,專門與墨西哥之類許可證式貿易國家進行貿易,禁止民間公司直接與其貿易。
這一系列的措施,按照自由貿易區委員會的說法是公平——我們必須要用相應的措施去換取真正的自由貿易。
“再說是配額制,這有一些突破,5.8%,這意味著,今年他們可以向我們出口差不多10億美元的商品,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新意,甚至連同關稅也沒有調整……”
高逢海看了一眼協議內容,聳了下肩膀,說道:
“確實是這樣,韓國還有配額內的關稅豁免,這個協議里完全沒有這個內容。”
“那能一樣嗎”
胡瀾川說道:
“韓國雖然不是自由貿易區的成員,但他是東約成員國,給他們配額豁免,是東約成員的責任,當然了,對等他們也配額內給其它東約成員國豁免,大家都不占便宜……”
嘴上說著這些,胡瀾川抿了抿嘴唇,他看著拿起報紙,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