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不開玩笑了,我們歐羅巴影業對于這個項目很感興趣,所以……”
感興趣就對了,萊曼想到。
“這部電影的先期預算大約在800萬到1千萬之間,給演員留出的薪資空間不少,至于其他的費用倒是很正常,也很合理,你看?”
“嗯,我當然相信你,你是這部電影的制片人嗎?”
所以說,溫子仁真的很有行業嗅覺,哪怕他還是個新人導演,什么資料與成績都拿不出手,但呂克-貝松光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就愿意投資。或許他心里是覺得有萊曼為這個項目兜底吧。
萊曼與呂克-貝松對視一眼,微微笑到:可不就等你這句話嗎。
既然要拍、要投資,沒個發行公司支持,怎么能行?
而歐羅巴影業就是這其中最關鍵的一環。
大餅畫下,何愁他們不出力、出資源、出渠道?
這樣的系列電影,對于萊曼本人以及曼恩工作室來說,都會是一個很好的發展契機。
只要能如前世那般保住《電鋸驚魂》的核心看點,工作室也會擁有一個門面支柱,系列化頗為穩定的支柱。
是的,沒錯,萊曼打算把溫子仁拉進曼恩工作室。當然不是法國這個,是他有意在美國也搞一個電影公司,不是這種掛靠在歐羅巴影業的草臺班子,而是真正的具備制作能力的電影工作室。
而這一次合作的話,照例還是三家共同出資。
畢竟美國市場是不可能丟棄的,無論如何,對于發行這一塊,沒有如派拉蒙影業這樣的地頭蛇幫忙,也進不去市場,進去了,也不會有什么排片或者放映影院。
至于為什么不找其他人合作,或者干脆直接找派拉蒙影業,拋開歐羅巴?或許會有這種疑惑吧,但是吧,這種想法一點也不可取。
但若不是雙方都對他有需求的話,他也不會這么輕松的談條件啊,更何況,歐羅巴影業真的很有分寸,且他是一個法國導演。
你看對于這部電影的收益劃分吧。
歐羅巴影業出資2百萬,占據百分之30的票房利潤;派拉蒙影業出資3百萬,占據百分之35;曼恩工作室出資4百萬,占據剩余的百分之35。
且歐羅巴影業擁有電影版權的百分之五十,曼恩工作室同理,派拉蒙影業不占一點,但他們擁有電影三年之內線下收入的百分之40,曼恩工作室同理,三年之后全部收益再與他沒有瓜葛。
也就是長遠大頭在歐羅巴手里,短期收益派拉蒙更占優勢,而曼恩工作室既出了最多的投資款,卻沒再這兩項上有任何的突出。
但,誰叫他沒有任何變現方面的行業資源呢?
總不能拍了電影,不上映不是。
這些錢他該出,這些虧他也該吃。
其實想想也公平,而且與之前對比的話,條件也越加優渥,是好事。
再說了,要是《電鋸驚魂》沒有兩家大力支持的話,說不定票房撲街呢,那一切的打算看起來不就是個笑話?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