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廝也是運氣好。
前一世,扎克-施耐德靠著《活死人黎明》成功試水,往外踏出自己的第一步,說實在的,影片根本沒能發揮他的才能,也就比較中規中矩吧。
這一世,就不好說了。反正萊曼是打算把他對色彩的運用挖掘出來。這貨或許不是好萊塢最會講故事的導演,但一定會是影片色彩最有自己風格的導演。
《紐約行》更是天然的適合扎導的發揮。第一部影片就如此貼切,這貨的影像風格一定能比前世更鋒利、濃郁。
想到這,萊曼也不由的期待起來。
過了兩日后,迪奧的廣告片正式完成。
除了剩下的報酬打入萊曼的賬戶,伊娃-格林也連忙趕去了《后天》的片場。
萊曼待在公司里,日常的處理一些事務外,就是與扎克-施耐德確定項目。
劇本方面,埃里克-紐曼還在編寫,但電影主題非常的明確,扎導又是人生中的第一部處女作,簡直干勁十足,知道投資沒問題后,率先籌備起電影的前期工作。
不過,為了一點噱頭,萊曼也買下了《活死人黎明》的版權,并讓版權的擁有方亞伯拉罕參與到了這個項目——沒辦法,這廝愿意賣出版權的條件就是獲得《紐約行》的一部分投資份額。
而且,他和扎克-施耐德、埃里克-紐曼早就有過商量,直接以工作室的名義加入到了螢火蟲影業。
至此,整個項目的大致拍攝預算為7千萬美金,其中的一千萬由他們幾人的工作室一起投資,只有收益分紅,不參與版權的后續運作。
還有,萊曼又以公司的名義,注資5百萬放到幾人成立的工作室,占股百分之51。
這樣,大家各自歡喜,《紐約行》也正式立項。
對于這樣的一部處女作,能拉來這么多的投資,扎克-施耐德想都沒想過,高興之余,更多的是壓力。
電影籌備的每個項目基本都是親自去把控,恨不得面面俱到,爭取一點差錯都不出。
器材、場地、人工、道具、服裝、膠片以及演員。
當然,也別看七千萬美金很多,但對于這樣的大場面和需要特效以及大量群演的電影來說,也沒有太多浪費的空間。
一線明星就更不用想了,主創那么多,群像電影不可能全把錢花在一兩個主要演員的身上。
原本扎克-施耐德還想邀請萊曼當《紐約行》的制片人,還把選角的權力交給他,卻被萊曼以公司事務繁忙為理由拒絕了。
只說當個副制片還差不多,總制片就交給亞伯拉罕吧。嗯,這廝本就是制片人出身,還干過場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