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坖想把周如斗弄到按院去審訊的原因很簡單,按院有監獄,可以關押周如斗,同時按院都是朱載坖自己的人,即便是用刑,也沒什么事情,朱載坖覺得,這事在蘇州絕對不是第一次干了。
朱載坖等人來到按院,為了給陸繹用刑拖延時間,同時也是了解一下此案的一些背景。朱載坖主要問起的就是大明的蠲免制度。
蠲免作為大明常用的一種救災手段,一般實行時都是有其特殊的背景的。因為對某個地區蠲免意味著朝廷將失去一段時間該地區的賦稅收入,因此必須要有足夠的理由去實行蠲免。
蠲免分為恩蠲和災蠲,恩蠲為風調雨順的正常年份施行的蠲免政策,以示皇帝之恩浩蕩。災蠲則是在有自然災害的不正常年份中為讓百姓度過災年而施行的蠲免政策。
一般來說,恩蠲主要是蠲逋賦、蠲起兵根據及投效地區、蠲受寇亂影響地區、特殊恩蠲四種。蘇州的這次蠲免,就屬于恩蠲。
蘇州的這次蠲免,有蠲逋賦和蠲受寇亂影響地區的雙重意義,因為蘇州的欠糧,已經是天下皆知了,蘇州稅糧的拖欠,長年累月之下,數額越來越大,朝廷也無法完全征收上來,百姓不但要繳納當年賦稅,更是要補上積年逋賦,導致民間苦不堪言。
再加上蘇州遭受倭寇襲擾,所以周如斗作為巡按御史,向嘉靖請求蠲免稅賦。
乍看起來,似乎并沒有什么問題。
唐順之夜說道:“殿下,國朝重恤民隱。凡遇水旱災傷、則蠲免租稅、或遣官賑濟。蝗蝻生發、則委官打捕。皆有其法云。”
大明對于蠲免還是非常重視的,因為蠲免一端是朝廷的收入,一端是百姓的錢包,不管是朝廷還是地方州縣官府,對此都是極為重視的。蠲免的程序也是非常嚴謹的。
首先就是報災,不管是兵災還是各種自然災害,遇到災難,相關災區的地方官員是有資格向上級匯報災情的第一人。如果匯報災情速度較慢,無疑將影響到整個救災工作的開展,百姓將會遭到更多的損失,作為一方父母的地方官是難辭其咎的。大明律規定,凡是報災不及時的官員,杖八十。
地方官員上報各種災情后,朝廷就會派出官員勘災,勘災,即勘察災情。作為朝廷蠲免乃至整個救災工作的數據基礎,勘災工作自然是重中之重。如果災情匯報輕于實際情況,蠲免乃至救災賑災的準備不夠,輕則百姓流離失所,流民大增,重則導致饑荒,釀成民變。
如果災情匯報重于實際情況,則造成朝廷無端蠲免賦稅,賑災糧款過多,浪費更乃至被貪污,對之后類似情況的處理極為不利。
所以朝廷對于勘災十分重視,歷代大明皇帝,都對此極為重視。朱元璋多次下詔,要求官員們從實踏勘實災,對于敢于弄虛作假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