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中規定,官員前往災區勘察必須親臨一線,到受災地區,仔細檢查,必須詳細記錄受災百姓姓名、戶數、受災田地數量面積、受災田地原征賦稅數額等,編冊上報,不能光聽地方官員乃至百姓的一面之詞,更不可謊報災情,不然會同地方人員各杖一百,罷免官職。
但是隨著地方官員越來越多的和地方豪強勾結在一起,虛報、謊報、假報災情,騙取朝廷的蠲免。朝廷也有相關的辦法,也就是所謂的下踏上覆。
朝廷采取下踏上覆的模式。即地方巡按、巡撫等去執行所謂“踏勘”,身處第一線,及時匯報災情。其后由都察院或者戶部派出官員“覆勘”,核實災情。
只有當以上步驟完成后,才會進入朝廷的蠲免決策程序中,內閣連同戶部等部門審核戶部官員上報的災情匯總,結合劃分災情的兩個等級進行考慮,之后決定蠲免與否,蠲免的力度如何。一般來說,大部分災蠲為全蠲,少部分為只蠲夏糧或者只蠲秋稅。
所以這就是此事的奇怪之處了,按理說,報災是蘇州知府的事情,但是這次報災的卻是南直隸巡按周如斗,這事本就不合常理,但是蘇州知府林懋舉對此不聞不問,這就奇了。
趙文華問道:“殿下,是否提犯官周如斗訊問?”
朱載坖說道:“不急,先將蘇州知府林懋舉請來,問明實情再說。”
趙文華隨即簽發牌票,將蘇州知府林懋舉叫來,問明此次蠲免的情況,趙文華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林懋舉則解釋了這個事情,周如斗這次請求蠲免,本就不是走的正常程序,周如斗其實就是鉆了大明的空子。
有時候,如果是因為過往災情、承擔賦稅壓力太大導致的種種問題比如逋賦、馬戶賦稅過重等積年后爆發,由相關責任官員上報中央或由戶部等朝廷部門或出于催收,或出于緩解當地百姓壓力的目的上報蠲免,往往直接由內閣上報皇帝圣裁。
因為這種蠲免,已經屬于暴露出的問題,加上查檔可知是否確實發生過災情,因此一般不會嚴格核實。由皇帝直接作出恩蠲的決定即可。
周如斗就是利用了朝廷的這個漏洞,以南直隸巡按的身份直接上奏朝廷,一沒經地方藩、臬二司勘災,二沒有御史復查,再加上他本就是巡按御史,有直接上疏言事的權力,將奏疏直接遞進了內閣。
下面的事情,那就很好說了,不管內閣是有心還是無意,反正內閣的擬票肯定是蠲免,去歲蘇州連番大戰,多次被倭寇襲擾,這事嘉靖是十分清楚的,這時候一看是有巡按御史奏報上來,內閣也擬票同意了的,嘉靖不察之下,批紅明發,根本沒有經過都察院、戶部等相關機構。
幾位大員們復盤了一下此案,發現周如斗這個巡按真沒有白當,對于朝廷的各項制度、文書流程,那是極為了解,甚至對于內閣的情況,也十分清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