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對于官俸的增加,主要是針對中低級官員和吏員的,朱載坖認為,應當按照職務、地方物價的不同,給這些官員們適當增加官俸,以保障官員們的生活,比如東南,物價較高,經濟發達,肯定是要增發相對比較多的官俸的,而對于這些吏員,也是要增加俸祿,保障他們的生活。
對于官吏,都要建立年資制度,使得這些官吏們的俸祿能夠按照其年資有所增加,即便是品級不增加,也可以增加俸祿,保證這些官吏為朝廷效勞一生之后,最后還是有比較高的一筆收入,朱載坖很清楚,自己畢竟是靠官吏們治理大明的,適當的增加官吏的俸祿,也是能夠抑制貪墨的行為。
除此之外,還要設立獎金制度,朱載坖認為僅僅是固定的官俸很容易使得官吏們懈怠,對于這些官員們,要實行獎勵官俸,激勵官員們干活,完成朝廷考成的,要給予一等獎金,所轄州縣沒有貪墨、民變等情況發生的,也可以給予一等獎金,對于轄區賦稅大幅度增加的,不僅要予以考績優良,也要對整個轄區內的官吏們增發一等獎金。
朱載坖很清楚,對于州縣正印們來說,他們更加關注的當然是吏部的考績,因為對他他們來說,考績就關系著他們的前途,但是對于實惠的。
除此之外,對于在京的官吏,也要增發官俸和獎金,由于京師物價相對較貴,朱載坖認為主要是采取實物補貼的方式,為這些官員們發放布匹、絹帛,增加餐費的形式,改善官員們的生活條件,對于京官來說,最為重要的就是就是住房問題了,絕大部分的京官都在京師是買不起房屋的,這點朱載坖是很清楚的,尤其是科道、翰林院和六部司官,他們品級不高,官俸微薄,要想在京師買房子是不太現實的。
所以朱載坖準備解決這個問題,畢竟外官有衙署可以居住,這些低級京官們的住房問題確實應該予以解決,以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對于這個問題,朱載坖再次召集閣部重臣們商量此事,解決官舍的問題,朝廷的高級官員是有宅邸可住的,但是低級官員們怎么辦?尤其是那些剛剛步入仕途的官員,若是他們出身于張四維、汪道昆這種豪商之家,當然也就無所謂了,普通家庭出身的官員是很難維持生計的。
對于朱載坖所提出來的這個問題,重臣們也是提出了解決方案,就是按照唐宋的辦法,修建官舍,給這些官員們居住,其實低級官員們生計艱難,并非只有大明一朝,其實在唐宋時期,低級官員,尤其是低級京官的住房問題,就是一個很讓當時的朝廷頭疼的事情。
北宋的東京汴梁,人口繁盛,物價高漲,由于京城地方有限,而且各種機構集于其中,官員眾多。因此相比于地方,在京官員就很多都沒官廨居住了,就連宰執都無官廨可居,在東京開封府,“自來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茲乃常事”。
徽宗時的御史中丞翁彥國說過一句話:“京師戶口日滋,棟宇密接,略無容隙。縱得價錢,何處買地?”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京城的房子很貴,一般官員是買不起的。
連御史中丞這樣的宰執重臣都無力在東京購買房屋,遑論其他的低級官吏了,大多數京官都是租房過日子。蘇軾的弟弟蘇轍曾被任命為秘書省校書郎,曾經作詩自嘲“我生發半白,四海無尺椽”可以看出其一生都在出租房里度過,到老也沒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在這里并不只是因為蘇轍官職低買不起房子,比他職位高的人同樣也買不起房子。歐陽修曾拜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依然寫出“我老未有宅,諸子以為言。東家欲遷去,余積尚可捐”的詩句,說明作為這一級別的官員同樣也只能租房住。宰相寇準為官四十年,被稱為“無地起樓臺”的宰相,依然終生四處租房借居。
所以在兩宋,這個問題就已經是非常嚴重了,兩宋的官吏們主要是通過樓店務租賃朝廷的房屋居住,盡管有各種的不方便,但是還算是能夠解決問題,大明也沒有樓店務,官員們的住房問題只能靠自己解決,所以低級京官的日子相對不好過也是正常的。
張居正等人建議,效仿兩宋的樓店務由朝廷建設房屋低價租賃給這些低級京官們居住,以保障他們的生活,朱載坖同意了張居正等人的建議,命令工部和內廷一道,清理現在朝廷所掌握的房屋以及土地,按照品級低價租賃給這些京官們居住,主要就是保證這些低級京官們能夠有一個棲身之所,也算朝廷的一點福利吧。
朱載坖大幅度的提高了官吏的待遇,對于大明的官吏來說自然是振奮人心的事情,雖然有一些官員還以什么祖制為由上疏反對,但是朱載坖認為自己并沒有改變大明祖制中的官俸,增加的也都是職務津貼,并不算對于祖制的違反。
不過相應的,朱載坖也對于貪墨、瀆職等行為嚴厲懲罰,朱載坖命令刑部將所有的貪墨、瀆職、枉法等行為都劃入真犯死罪中來,同時凡是貪墨、瀆職、枉法等職務犯罪,一律不能贖刑,一經查實,照大明律嚴懲,科道官員貪墨和法司官員枉法的,加三等懲處,同時予以株連,三代不得參加科舉、吏員考選等事,追贓不回者,加二等嚴懲。
對于官吏的貪墨行為,朱載坖也要加強懲處,尤其是吏員的貪墨行為,是朱載坖最深惡痛絕的,朱載坖特地下達命令,吏員貪墨、瀆職、枉法等,比照官員加三等懲處,吏員貪墨至五十元,即處斬,不準贖刑,決不待時,大理寺復審之后直接送朱載坖處勾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