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雨晴掃視法庭一周,說道:“根據庭審流程,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環節。公訴方,請開始出示相關證據。”至此,訊問環節告一段落,法庭內的氣氛愈發緊張,所有人都清楚,更為關鍵的時刻即將到來。
逄燕妮神色鎮定,有條不紊地開始出示證據。她首先拿出一個密封袋,里面裝著那雙帶有龍小羽鞋印的鞋底模型,展示給法庭眾人后說道:“審判長,這是在案發現場提取到的鞋印模型,經過專業鑒定機構的比對,與被告人龍小羽當晚所穿鞋子的紋路完全吻合,這足以證明龍小羽在案發時身處現場。”
接著,她又拿出一個裝有染血兇器的證物袋,小心翼翼地打開:“這把兇器,一把尖刀,上面清晰地留有龍小羽的指紋,并且刀身上的血跡經dna檢測,與被害人祝海棠的血液樣本完全匹配,鐵證如山,說明龍小羽就是使用這把兇器實施了犯罪行為。”
隨后,助手遞上一份文件,逄燕妮繼續說道:“這是在龍小羽住處搜出的那件帶有祝海棠噴濺血跡的外衣的檢驗報告,報告明確顯示,衣物上的血跡屬于祝海棠,進一步印證了龍小羽與本案的緊密關聯。”
李若木律師認真聆聽,仔細觀察著每一份證據,待逄燕妮出示完一組證據后,她迅速回應:“審判長,對于公訴方提出的鞋印證據,雖然鞋印確實與龍小羽的鞋子吻合,但僅能證明他去過現場,并不能直接推斷他實施了犯罪。”
說到兇器,李若木表情嚴肅:“關于這把染血尖刀,雖然上面有龍小羽的指紋,但龍小羽曾陳述他當晚去過工地,很可能在正常接觸物品時留下指紋,不能僅憑指紋就認定他是兇手。而且,現場并沒有直接的監控錄像或者目擊證人能夠證實龍小羽使用這把尖刀殺害了祝海棠。”
提及那件帶血的外衣,李若木語氣堅定:“這件外衣,目前也無法確切證明龍小羽是在作案時沾染的血跡。也許存在其他未知的情況導致血跡出現在衣物上。公訴方所提供的這些證據,存在諸多合理懷疑,不足以形成完整、排他的證據鏈來證明被告人有罪。”
逄燕妮微微揚起下巴,目光銳利地看向李若木,言辭犀利地反駁道:“辯護人,沾染血跡或許可以用各種牽強理由解釋,但這噴濺狀血跡絕不是輕易能糊弄過去的。眾所周知,噴濺狀血跡的形成,往往伴隨著暴力犯罪行為。如果龍小羽沒有實施殺害祝海棠的行為,那這噴濺在他外衣上的血跡,又是如何形成的?”
她稍作停頓,環顧法庭一周,讓自已的話語有時間在眾人心中沉淀,隨后加重語氣繼續說道:“祝海棠是被銳器刺傷致死,在遭受致命傷害時,血液會因巨大的壓力呈噴濺狀四散。龍小羽外衣上出現這種噴濺狀血跡,只能說明在祝海棠遇害的關鍵時刻,他就在極近距離的現場,并且極有可能就是實施犯罪的那個人。”
“這可不是簡單的巧合就能解釋得通的。”逄燕妮緊緊盯著李若木,眼神中透著不容置疑的自信,“辯護人一直強調存在其他未知情況,但卻始終拿不出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來支持你的觀點。而我方所提供的證據,從鞋印到指紋,再到這帶有噴濺狀血跡的外衣,它們相互印證,已然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體系,清楚明白地指向龍小羽就是本案的兇手。”
李若木聽聞此言,神色凝重,眉頭緊鎖,她看向丁雨晴,聲音雖平穩卻難掩其中的沉重:“審判長,針對公訴方剛剛的觀點,我已充分闡述了辯護意見。目前就現有證據而言,公訴方所構建的證據體系看似完整,但實則存在諸多經不起推敲的地方。然而,鑒于公訴方此刻如此篤定,且堅稱證據間相互印證毫無破綻,我一時之間竟也難以找到更新穎、更具說服力的論據來進一步反駁。所以,就目前階段,我沒有更多額外的話語要說了。但我始終堅信,司法公正的實現,依賴于對每一個細節的審慎考量和對所有合理懷疑的充分探究。我期待法庭能夠全面權衡本案的種種因素,做出公正的裁決。”
丁雨晴微微點頭,目光平和而沉穩地說道:“本庭明白辯護人的立場。公訴方與辯護方各執一詞,觀點清晰呈現。接下來,按照庭審流程,進入證人證言環節。公訴方,請傳喚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