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不要臉!敢偷我的包!”劉向紅一把抓住了鄰桌一個女知青的胳膊。
女知青一臉懵逼,等劉向紅要來搶自己的包這才反應過來,一把推開了劉向紅:“你有病吧!”
“你才有病呢!郝建!你別光看著啊!她偷我的包!”劉向紅吼道。
“這……別沖動,有話好好說嗎……”郝建一副為難的表情。
“你神經病吧!這是我的包!怎么成了你的了!你看看!上面寫著我的名字呢!”
女知青直接把自己的包甩在了劉向紅的臉上。
劉向紅接過來一看,果然包的后面用鋼筆寫著“李文萍”三個字。
這種包雖然說不上人手一個,也是爛大街的同款了,很多人為了防止和別人的搞混都會在包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劉向紅呆了呆,還是不死心的要打開包看一看里面有沒有自己的錢。
“哎!你這人怎么這么不要臉啊!”那女知青也不是吃素的,一把搶過自己的包,還狠狠給了劉向紅一嘴巴。
“你……你敢打我?”
“打你怎么著?有病了趕緊去醫院看看!別出來禍害人!”
鬧了一會兒,終于警察來了。
劉向紅又好像看到了救星,忙一把拉住了警察:“警察同志,我的包丟了!這里有小偷!”
“警察同志,別搭理她!這女的有病,腦子不好!非得說我的包是她的,上來就搶,還要打人!”
“怎么又是你?劉向紅是吧?你又被偷了?”
“是,我的包,就吃飯放在這……”
“你先等等,我們先處理打架的事兒!”
當然還是那桌吃蒼蠅的打得熱鬧,先處理他們了。
自從一大群大城市的半大孩子涌入了勐固鎮,打架斗毆小偷小摸的事就時有發生,警察們早已見怪不怪了。
將所有涉事人都帶回了局里挨個詢問,當然也順便問了下劉向紅丟錢的事兒。
看劉向紅哭得傷心,又有郝建作證確實丟了包,包里有三百塊錢,警察也沒懷疑劉向紅是夸大事實。
但是當時飯店里那么亂,人又多,也沒個攝像頭目擊證人啥的,這種情況去哪兒找小偷?
最后也就是一句盡量偵破,讓劉向紅回去等通知打發她走了。
出了公安局,見劉向紅兩眼紅腫,郝建小心翼翼的安慰道:“行了,別生氣了,錢財都是身外之物……”
“你說得輕巧!那是三百多塊錢!看你剛才那窩囊的樣子!別人打我你就看著?
我是真不懂了,虧你還是個爺們呢!真沒用!
我跟你在一塊怎么就這么倒霉啊!連著兩次被偷!”
劉向紅把一肚子的委屈都撒在了郝建身上。
最后還不忘加一句:“這錢算你丟的!再給我三百五!”
“我該你的欠你的?”郝建冷聲說道。
劉向紅不由得一怔,突然發現郝建不知道什么時候臉上冷冰冰的,再也沒有了以往那種看著自己的隨和表情!
“你……你這是什么意思?誰說你欠我的了?跟你借點錢,你至于的嗎!”劉向紅還想找回自信。
“借點錢?你一年工資也就三百五吧?我剛給了你三百五,你弄丟了,還說算我丟的?要不咱們再回公安局,讓警察給評評理?”
郝建說著拿出了欠條:“這可是你自己打的欠條,這叫證據,懂不懂?”
劉向紅更懵了,郝建怎么跟變了個人似的?
但是打死她也想不到,自己的包和錢就在郝建的空間里呢!
難道是自己剛才說話太沖了,真惹郝建生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