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貝尼涅典獄長沒有穿越者那般“開啟外掛”,擁有著精準預測歷史進程的“超能力”,但作為共和國司法體制內的“中層干部”,貝尼涅非常清楚一個保留著虔誠宗教信仰的不宣誓修女,將會面臨什么的險惡環境。
自從1792年9月,巴黎公社的極端派勢力下令關閉教堂,并流放拒絕宣誓效忠新共和國的神職人員之后,那些不宣誓的教士和修女們,就被革命法庭直接宣布為“不受法律保護的人群”。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任何一名自詡為愛國者的個人或政治團體,都可以肆意謾罵、羞辱、毆打、侵犯,甚至是私下處死這些“法外之民”,且不會受到官方的任何懲戒。
從恐怖統治時期開始,巴黎死刑犯的最低年齡要求,一路下調到14歲(另說是16歲);此外,對孕婦免死令的標準,由婦科醫生的專業鑒定,變更為必須懷孕六個月以上。說得更直白點,就是必須是一眼就看得出來高高隆起的大肚子。
直到重歸政壇的丹東和德穆蘭在國民公會上,聯合提出建立一個甄別委員會,加之倡導“非基督教化運動”的巴黎激進派被救國委員會鎮壓,針對普通圣職者的暴力行徑才有所收斂……
而回到眼下,這些修女們盡管被無套褲漢驅趕出了修道院,自詡為“上帝新郎”的她們卻拒絕離開,最終選擇在貢比涅森林深處找到一個隱蔽所。
為掩人耳目,修女們脫下圣裝,穿著普通婦人的衣裳,但依然堅持每日的定時禱告,履行自己的宗教職責。
雖然修女們的行為看似隱蔽且低調,但依然落在告密者的眼中,而且被當地警局記錄在案,暫且沒有行動罷了。
一旦時局有了需要,這十六名修女隨時都會被捕,繼而以政治犯名義轉移到巴黎。至于加在她們頭上的罪名,將會是“反對共和的破壞分子,與國外間諜密謀叛國”,云云。
典獄長貝尼涅繼續說:“事實上,如果只是挽救小麗莎一人,大可以將她秘密軟禁在某個地方。之前我曾想這樣做過,但被孩子拒絕了,倔強的她甚至以四處宣揚我與她的真實關系來做要挾,迫使我放她回到貢比涅森林,與修女們繼續生活……”
盡管事情經過讓人有些灰心,但貝尼涅語氣中沒有顯露絲毫惱怒,更像是一位慈愛的老父親在處處容忍叛逆期的女兒。
基于此,貝尼涅的營救計劃不是一個人,而是十六名修女,其難度陡然增加了十六倍,儼然已屬于“5s級”的任務。別說一個普通監獄的主管,就連政治部警長的安德魯都無能為力了。
不得不說,大革命時代的修女們像極了溫室的花草,習慣了暖房的空氣,一旦搬出室外就會逐漸凋謝;
她們過慣了修道院與世無爭的平淡生活,再也不能設想過另一種日子。等到有一天,修道院的鐵柵門被尋求“自由、平等”革命者用暴力砸開了,她們眼看自己自由了,反而害怕得發起抖來;
她們不請世事,心地單純,面對著大革命的重大事變就顯得迂拙遲鈍,這是很容易想見的;
她們在長期幽居中形成的思想不能適應布滿艱險的現實生活。她們甚至還不了解自己的處境,真像一直受人照顧的孩子,而今失去慈母的庇護,就只會禱告不會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