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7月,巴黎市民攻占了巴士底獄,街上的一些女性商販都紛紛拿起武器,提起裙擺,加入了攻占巴士底獄的大軍。各階層的婦女們也都聚集在一起,同他們父兄、丈夫一起為自己的利益而戰斗。
10月初,受到饑餓和反革-命威脅的巴黎人民忍無可忍,以六千名婦女和少數兒童為前導,在馬亞爾的帶領下,于5日向凡爾賽進軍。
6日凌晨,示威群眾攻入王宮,迫使國王一家跟隨制憲議會遷居馬術廳與隔壁的杜伊勒里王宮。回到巴黎之后,路易十六很快就批準《八月法令》和《人-權宣言》,開始向巴黎供應糧食。
從此,法國宮廷被置于國民議會和巴黎人民的監視之下,加強了巴黎作為全國革-命中心的地位。
然而,在男人們獲得了政治權利的時候,卻不愿意同曾經并肩戰斗過的女性分享勝利的果實。
1789年8月,制憲議會通過了《人-權宣言》,但是“性別歧視”,這個舊社會的意識毒瘤還盤根錯節的潛伏在社會之中。盡管《人-權宣言》雖然宣布了公民的權利,但忽略了女性公民權利和選舉權的問題。
從三級議會、制憲議會、立法議會,再到即將壽終正寢的國民公會,絕大部分議員表示:婦女就是天生的弱者,她們缺乏主見,感情用事,拒絕讓他們參與到公共政治事務的治理中。
甚至,在連“婦女沒有理性的天賦,只有少數杰出的婦女能夠享有權利。”這種妥協性質的提案,也在議會大廳遭遇壓倒性票數而被否決。
從1790年起,到1793年的上半年,在君主立憲派(斐揚派)和吉倫特派當政期間,法國婦女地位有所提升,很多議員默許了婦女“不太過火”的解放運動。
其間,斐揚派的資深議員,以及后來吉倫特派領袖之一的孔多塞,發表了《關于承認女性公民權》的小冊子,他聲稱男女都有平等權利,女性與男性一樣享有天賦人權。
很快,法國婦女開始積極參加各種政治團體,當時較有影響力的“憲法保衛者俱樂部”,“雅各賓友愛會”等等。
不僅如此,1792年和1793年巴黎的婦女們首次攜帶武器,參加了軍事游-行,在對外戰爭爆發后,想方設法入伍作戰保衛祖國,在激烈的戰斗中,出現了很多與男子一起出生入死,流血犧牲的婦女。
1793年,法國婦女爭取政治權利的斗爭更加高漲,婦女們用自己的理論將自己融入到了社會政治生活中,她們經常會強調是與男人一起生活在一個共和國中,所以所有成員都應該在公共事務中達成協作。婦女有“協助共同利益”的義務,因為共和國是一個互利的空間,婦女應該參與到公共事務之中。
1793年6月,在對《共和元年憲法》進行全民表決的時候,婦女雖然沒有權利出席初級的會議,但是因為實行了普遍投票的制度,很多婦女仍然和男性分開行使了投票表決的權利。
但是好景不長,等到激進的埃貝爾派控制了巴黎市政廳的時候,共和國政-府就開始扼殺君主立憲派和吉倫特派支持下的女權運動,讓婦女所爭取到的一些權利瞬間化為烏有。
1793年10月政府開始下令封閉,將各種婦女團體解散并禁止婦女參加公眾活動,還將婦女參加政治活動當作叛逆罪來處理,并且下令全體婦女回到自己家里等待新的命令。
革-命初期作為中堅力量的婦女不僅被趕回了家,有些女權激進分子還被送上了斷頭臺。從此一切成為了過去式,婦女被迫呆在家中,一切的政治權利都被剝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