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羅塞上校成功偵破了舒倫堡親王間諜案的功勞,安德魯隨即就晉升其為準將軍銜,還直接任命羅塞擔當普魯士臨時內閣的警務部長。
不僅如此,安德魯花了大半天的時間,給尚在商議中的《法普柏林和約》定下了幾個官方基調:
第一,外交方面:普魯士即刻廢除之前與英國,與俄羅斯簽署的各種結盟協議。
盡管安德魯允許普魯士與上述兩國暫可不斷交,但必須將原有的大使級降低到公使級(俄國),甚至是代辦級(英國)的外交關系。
此外,未經安德魯的書面同意,普魯士不得與魯爾大公國合并,也不得吞并任何的德意志諸侯國;
第二,領士方面:普魯士必須無條件的歸還近10年來,以非法手段占領的全部波蘭領士,至于波羅的海以南的西普魯士省暫不做考慮。
此外,安德魯確定上西里西亞和下西里西亞,都屬于普魯士領士。
因為上述領士,都是腓特烈大帝時期,以“合法”的軍事手段獲得的。
等到在數周后,由于“奧維茨慘案”的爆發,安德魯隨即以捍衛人道主義為宗旨,宣布將波蘭走廊與但澤(波蘭語,格但斯克),設立為“自由領地”,交由法國實施軍管20年;
第三,在軍隊限制方面:普魯士正規軍的總人數被限制在3萬人以內,至于國民自衛軍與武裝民兵的總數量,也不得超過3萬,而且不得施行全民義務兵役制;
第四,賠償方面:普魯士必須在1年內賠償法國軍費2.2億法郎,才能逐步解除法軍對普魯士的實際占領狀況。
不僅如此,在未來3年內,普魯士還需承擔8到10萬法軍及盟軍的日常軍需供應。
但鑒于大戰過后,普魯士眼下的國民經濟差不多到了破產邊緣,早已無力償還的事實,法蘭西銀行將提供2億法郎的政治性貸款,年息低至3%,但普魯士必須用各地海關稅收作為擔保。
此外,法蘭西銀行下屬的各家商業銀行,還將為普魯士政-府及工商企業,提供不低于5億法郎的商業性貸款業務;
第五,經濟方面:法國企業可以在普魯士境內開設工廠,并遵守當地法律。但另一方面,法軍擁有特權,可在與普魯士境內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鐵路、公路、航道,以及有線電報等建設;
第六,教育方面:普魯士中小學與大學課程中,不得有任何的反對、敵視與仇視法蘭西共和國的教育。一經發現,當事人將視為叛國罪,而加以處理,其最高刑罰為死刑;
第七,新聞報刊與社會團體……
林林總總的,安德魯一口氣羅列了《二十一條》基本規則,下發給以梅特涅和施泰因為首的臨時內閣,要求遵照執行,不得違背。
見到“太上皇”發來的這一道敕令,氣得豪格維茨鼻子都歪了。他在會議室里大聲嚷嚷著,表示自己要辭去司法大臣一職,不打算在這個專門審議喪權辱國條約的新內閣里面,繼續干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