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0章司法與教育
在司法領域,很多人鼓吹第一執政支持的《1797年法典》,或是叫做《安德魯法典》,這是一部具有劃時代重大意義的民法典。
盡管康巴塞雷斯才是這一部著名法典的首席撰稿人,但大部分國民都選擇性的遺忘了。因為制訂這部法典好比建筑一座金字塔,其中一些巨石幾乎全是安德魯親手砌上去的。他擴大了法國公民權的范圍,尤其重要的是加強了婦女兒童的權益。
這部法典確認了資產者和農民占有貴族和教會土地財產的合法性,保證不受封建勢力的侵犯;否定封建特權,確立了資產者自由、平等的原則,規定每個公民具有同等的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法典對于家庭、婚姻、繼承等社會生活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
毫無疑問,《安德魯法典》是全歐洲,乃至全世界最早的一部民法法典,它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則,成為歐美各國的立法規范。
這一期間,法國也相繼頒布了《民事訴訟法》、《商法典》、《刑事訴訟法》、《刑法典》等。只是上述法典比起民法典名氣小很多。更關鍵的,是英國在這方面的立法進度,遠遠走在法國人的前面。
事實上,安德魯在司法領域的最大成就,卻是1795到1799年這幾年里,不同時期相繼拋出的所謂憲法“修正案”。
這種在總體原則不斷的基礎上,通過“打補丁”方式,來修補司法理論與司法實踐之間的偏差,卻被安德魯玩出了政治新花樣。
所謂的修正案,簡單的說就是立法機關對于現有法律的少許修改。這樣做可以避免重新立法,節省資源,同時不會改變現行法律的總條數,有利于法律的穩定性。
主要是避免出現類似大革-命時期,五年內折騰出三、四部截然不同憲法的政治鬧劇,繼而引發了法國社會的極度不穩定。
另一方面,安德魯保持1794到1795年擬定的“熱月憲法”的總體綱要及原則不變,只是借助不同時期的修正案,來不斷加強對共和國的統治,這是他實施軍政獨-裁的一種高明的政治手段。
從熱月政變到1795年的“牧月暴動”,剛剛進入救國委員會的安德魯,在法國的統治地位并不穩定。而那個時候,整個法國社會里充滿了不同政治訴求的政治派別,彼此間矛盾極大,且不可調和,不斷在首都巴黎與法國各地爆發武裝沖突。
當然,憑借效忠安德魯的一批精銳軍隊,也可以武力來平定各地暴亂,但其后果卻非常嚴重,會導致安德魯領導的督政-府喪失國民議會多數派的支持,從而在法理上陷入一種“非法”的危險境地。更別說,以英國、奧地利為首的反法同盟還在一旁虎視眈眈。
基于此,安德魯選擇了一種極為明智的做法。
首先,他需要確保“熱月憲法”的總體原則與基本綱要不變,那就是核心實質必須是共和政體,形成三權分立的政-府、議會與法院;
其后,再通過不斷修飾的修正案,主動與相對溫和的左派,還有愿意妥協的右派達成政治妥協,最終孤立了極左派和極右派;
最后,憑借政治上優勢,還有輿論營造的有利局面,加之安德魯本人對巴黎周邊軍隊的掌控,開始對一切反對派的重拳出擊。
1795年5月到1796年初,對“牧月暴動”的嚴厲鎮壓,對西部保王黨勢力的徹底絞殺,使得安德魯能在短短半年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了共和國的政令一統,結束了國家的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