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3章圣喬治旗下的英國水兵(偏史料)
從1688年的西班牙無敵艦隊覆滅開始,到1815年的拿破侖戰爭結束,英國皇家海軍逐步建立起全球制海權,其艦隊橫掃全球,所向披靡,無人能敵。
據海軍史學家羅德尼·阿特金森統計,1700-1815年間英國海軍共參與127次艦隊決戰,勝率高達92%。
這種戰略優勢的形成,不僅源于艦船設計與火炮技術的進步,更在于其獨特的軍事管理體系。
海軍上將約翰·費舍爾曾指出:"英國海軍的真正優勢不在戰艦,而在制度。"這套制度的核心是《戰爭條例》與《海軍紀律條例》的協同作用。
前者確立軍事法庭的審判程序,后者詳細規定328種違紀行為及其對應懲罰。這種“法典化”管理體系,使得每艘戰艦都成為可獨立運作的紀律單位。
然而實際情況,卻是皇家海軍的低級人員,也就是水手們,大部分都是從世界各地強行征募來的壯丁。
據檔案顯示,1793-1815年間英國海軍年均維持14萬兵力,其中63%為強制征募人員。
由于英國在這一兩百年間長期與法國、西班牙、荷蘭等國交戰,再加上艦艇生活的環境極其惡劣,長時間的海上航行、艱苦的生活條件以及高強度的工作,使得水兵的常規損耗相當大,人員補充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
很多時候,大部分的英國軍艦在出海時人員都嚴重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帝國海軍部不僅默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鼓動征兵官員采取各種手段補充兵員。
他們習慣于去監獄里拉罪犯到船上服役,這些罪犯在服刑期間被強制征入海軍,成為水手。
此外,一些征兵官員還會在美國近海強行綁架會說英語的白人壯丁,將他們帶到船上服役,這種行為雖然粗暴,但在當時卻是一種常見的補充兵員的方式。
盡管基層船員的素質如此之低,但帝國的海軍軍官們卻有著豐富的手段去管教這幫罪犯水手。
簡單來說,他們采用的是一種“胡蘿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方面,通過獎勵和激勵措施來調動水手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嚴厲的懲罰措施則是用來維護軍紀和秩序。
為了管教這些低素質的水手或罪犯,皇家海軍的船長們幾乎每天都要按照18世紀頒布的《陸海軍懲罰條例》對水手們進行鞭刑。
鞭刑的理由各種各樣,酗酒、不尊重軍官、抱怨等行為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鞭刑懲罰。鞭刑的次數從少的10下,到多的100多下不等,一般情況下是24鞭為一組;
如果水手發生煽動謀反或是辱罵軍官等嚴重行為,很有可能會被吊死在桅桿上,以儆效尤;
而如果犯了偷竊食物、在船上縱火等損害整條艦船利益的事情,就會被“游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