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侯此策在治世之時,確實可行,但是一旦來到亂世或是權臣把持朝政,肆意踐踏法律與政策,無視官員的任免制度,就會如這個時代董卓封遼東大族子弟公孫度為遼東太守,封交趾地方豪族士燮為交趾太守一般,使得本地名門望族成為當地的最高行政官,這也是最終導致嶺南與遼東割據的最大原因。
地方大族成為了本地的最高行政官,與土皇帝基本無二,看看士燮與公孫度的行徑就可知一二,他們出行用度皆是按照皇帝的標準。劉焉與劉璋父子已經算比較克制的了,畢竟他們并非益州本地人。”岳飛頗為擔憂的說道。
劉辯抿了一口茶后,繼續說道:“無妨,我們還有其他相應的抑制辦法。
其二,縣令以上包括太守、刺史在內,由朝廷直接任命的官員,都會設置一個任期。
兩年、三年或是五年,最長絕對不能超過五年,具體多少時間,可以后續在薊縣召開會議,大家群策群力的討論。
任期到期后,就會將這些官員調任,根據他們任期內的政績表現,進行評定,超過預期的給予升職,低于預期會進行相應的處罰,符合預期的進行平級調動。
如此一來,每位官員都不會再一個地方呆太久時間,他們也就沒有機會與本地豪族們沆瀣一氣,狼狽為奸。
其三,邊疆大吏造反或是割據自治,最重要的是什么?自然是手里掌握著兵權。
如果駐守遼東的大軍,是朝廷的中央軍,或者是我們薊縣的主力大軍,這些將士們的家屬皆在京城或是薊縣。
就算邊疆大吏準備造反或是割據自治,這些將士們真的愿意不顧自己的妻兒或是家族,鋌而走險一起造反嗎?
可能邊疆大吏們剛有這樣的想法,就被
所以我們可以安排朝廷的中央軍鎮守邊疆的主要城池,然后當地亦可招募將士,但是每個縣必須給予具體的數量限制。
以防本地招募的兵源過多,威脅到我們派去的中央軍。而本地招募的士兵,則主要負責每個縣城的防護、安保工作。
出現外寇、或是賊匪,主要還是由鎮守邊疆中央軍前去平亂。
駐守邊疆的中央軍隊也會實行輪換制度,駐守兩年或是三年后,就能返回京城工作,并且前往邊疆鎮守的將士們,會給予他們‘異地補貼’,提高他們的收入,相應的抱怨亦會減少許多。
而且每年會有返回家鄉探親的假日,至于假期的長短,亦是后續我們需要討論的結果。
如此一來,鎮守邊疆的中央軍不會在同一個地方停留太久,亦避免他們與本地豪族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