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的見聞,確實讓我等大開眼界,我們看到了一個沒有區別對待的社會,各民族之間享受的政策與律法完全一樣。
即使雙方發生了矛盾,官吏們首先看的不是對方漢人的身份,而是事情的起因、經過,也不知道王太守是如何做到的,竟然能平等、公平的對待每一個民族,而沒有爆發不滿!”濮明志神色鄭重的說道。
“剛開始不滿自然是有,但是皆被我們按照頒布的法律,公平公開的將參與擾亂秩序的人全部治罪后,不滿的聲音就漸漸消失了。
說到底,百姓們沒有發生大規模的鬧事,還是他們在我們頒布的政策與法律中,真正得到了實惠。
這些都是我們從當年的商君變法中吸取的經驗。”王翦如實的說道。
他的心里卻不禁想道:“秦孝公之前的秦國,國內百姓私下爭斗,比起如今邊郡各民族之間的沖突,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出現過數萬百姓發生私斗的事情,秦國當時派出數萬的軍隊,才勉強鎮壓下去。
后來在商鞅的變法中,禁止私斗,鼓勵公戰,成為了重點改革的目標。
商君為此,不惜在渭水河邊,公開處決犯了私斗罪的數百人,殺得人頭滾滾,渭水幾乎被染成了血紅色,以此起到震懾效果。”
別看秦國當時乃是國內百姓之間的私斗,其實數代以前,這些百姓可能還是互相敵對的部落而已,與漢王朝西南邊郡的各族百姓之間的關系差不多。
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前,整體實力并不強,甚至被中原各國看不起,當做“蠻夷”看待。除了地處邊陲,以及其先祖秦非子乃養馬出身外,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國在向西北不斷擴張之中,大量的吸納了周邊游牧民族作為自己的國民。
如此一來,雖然國家的人口增多了,軍隊的數量上升了,而且游牧民族往往能征善戰,軍隊的實力也大幅度上升,但是因為文化、語言、信仰等都不同,他們之間的摩擦也不斷加劇。
那時西北邊疆的少數民族,成份復雜,又各自為戰,在被秦國征服以前,這些部落之間很多本來就是敵對的,甚至有些世代為仇。
秦國把這些勢力統統吸納到自己的疆域內,又因為沒有超越時代的治國大才,不可能像后世一樣將這些民族和平的融合在一起。
即使后世,要想將許多不同文化、不同語言的民族融合在一起,少則數十年,多則數百年才能漸漸融合。期間,流下的血淚可不在少數。
所以,這些民族大部分都處于半獨立半依附秦國的狀態。
換句話說,這些部落只需要給秦國統治者繳納一定的貢賦就可以了,對于本身的管理上乃各自為政,這就有點像后世的藩國依附于一個大的王朝。
秦國對西北邊陲各部落的實際控制力,僅限于軍事威懾,而沒有將政治深入其中。
這些部落們雖然名義上歸附了秦國,實際上還是按照自己的生存模式。
他們為了資源爭奪,如土地、牛羊等牲畜,水資源,以及部落之間的世代矛盾,經常發生大規模私斗,導致大量勞動力傷亡,嚴重削弱國家實力。
秦國的百姓漸漸變得怯于公戰,勇于私斗。
直到商鞅變法,采取嚴厲的法律手段,打擊私斗的國民。
國內的百姓也漸漸從“怯于公戰,勇于私斗”,變成“勇于公戰,怯于私斗”,秦國軍隊的戰斗力也迅速提升,變成了令人聞風喪膽的虎狼之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