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沒錯,寡人無力反駁,寡人不挑你的理,也沒法挑你的理。
但現在,寡人除了是先王的嫡長子、王太子,同時還是長安天子官方承認的‘先帝諸子中德行最佳’者!
無論立長還是立賢,這王位都該寡人坐!
或許有人會說了:怎么?
在過去,諸侯王傳延王位,不需要長安朝堂批準是怎么著?
理論上來講,上一代諸侯王薨故,王太子繼承王位,確實需要長安朝堂的批準。
但這里的批準,僅僅只是象征意義的:你爹死了,你作為王太子合法繼承了王位;
繼承了王位,甚至整合了國中勢力、坐穩了王位,都已經促成既定事實了,再給朕補了一封‘請求即位’的奏疏,朕也絕不會駁回。
很顯然,這種象征性的‘批準’,與其說是長安朝堂承認諸侯王繼承人的王位合法性,不如說是諸侯王和天子互相給彼此個面子。
——寡人承認你天子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承認寡人是你漢天子的臣;
作為回報,你也得承認寡人是合法即位,是你漢家的宗親諸侯。
說的再簡單點,就是我給你忠誠,你給我名分。
這種交易性質,且明顯不具備現實意義的‘承認’‘批準’,顯然無法和天子審查王太子,乃至其他諸侯王子,并判定諸侯王儲最終候選人的背書相提并論。
所以,說這種操作模式對諸侯王大有裨益,完全算不上夸大其詞。
反過來,對于長安朝堂——尤其是天子本人而言,這種做法的好處自然更是多到數不清。
就拿如今,漢家客觀存在的朝堂中央-關東諸侯兩級關系為例;
在吳楚七國之亂后,長安朝堂中央與關東宗親諸侯,便陷入了一種極為微妙的對立。
長安朝堂想的,自然是吳楚之亂得意平定,而且是在極短的時間內,以朝堂中央的壓倒性優勢迅速平定!
關東宗親諸侯當中最強大、最危險的刺頭都已經被剔除,剩下的小癟三,難不成還能對長安朝堂中央說不?
于是,自先孝景皇帝三年,吳楚之亂平定至今,短短三年的時間,長安朝堂不知出現了多少針對關東宗親諸侯,且堪稱‘異想天開’的提案。
什么剝奪諸侯王任命官員的權力啊~
什么,剝奪諸侯王擁有衛隊的權力啊~
甚至是剝奪諸侯王收取農稅的權力之類。
這些倒還不算太離譜——自吳楚之亂平定之后,長安朝堂已經在穩步推進這些削藩政策了。
比如諸侯王任命官員的權力,已經從吳楚之亂前,除諸侯國相、內史、中尉——即‘諸侯三公’外皆可自主任命,降格到了只能自主任命比二千石及以下官員。
在過去,其實連諸侯三公,即王相、內史、中尉,諸侯王都可以‘舉賢不避親’,甚至直接先任命,然后找長安朝堂補一道手續。
太宗孝文皇帝入繼大統之時,那位害的齊哀王劉襄與皇位失之交臂的王舅駟鈞,便是彼時的齊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