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二等功,爵升一級,入長安為中郎三月,而后歸于原部,官升一級;”
“傷殘退役者,舉為鄉三老;”
“戰歿者,追進官一級、爵一級,子襲爵而勿降。”
“賞錢二十萬,金十金,布二匹,賜《二等功臣之戶》匾一。”
“二等功臣戰歿者,萌子一人,為官受二百石,從軍起屯長。”
···
“在某一場戰爭中,在敵我兵力差距較大,即敵三倍于我及以上的情況下,單兵斬獲首級三級,且曾立個人二等功者,課:個人一等功。”
“——個人一等功,爵升一級,官升一級,舉中郎。”
“傷殘退役者,舉為縣尉;”
“戰歿者,追進官一級、爵一級,二子皆襲爵,皆勿降。”
“賞錢五十萬,金二十金,布五匹,賜《一等功臣之戶》匾一。”
“一等功臣戰歿者,萌子一人為郎。”
···
“在某一場戰爭中,在敵我兵力差距極大,即敵五倍于我及以上的情況下,單兵斬獲首級五級,且曾立個人一等功者,課:個人特等功。”
“——個人特等功,爵升一級,官升一級,為中郎。”
“入長安受兵法,后為將!”
“傷殘退役者,舉為郡都尉;”
“戰歿者,追進官一級、爵一級,子五人以內,皆襲爵,皆勿降。”
“賞錢百萬,金百金,錦二匹,御劍一柄,賜《特等功臣之戶》匾一。”
“特等功臣戰歿者,萌子三人為郎,皆入儲君親軍。”
···
“赳赳武夫,國之干臣,朕之臂膀。”
“凡漢功臣,有御賜功臣匾懸于門戶,而為郡縣官吏、地方豪強所欺者,郡太守罷,縣令、尉罪,縣吏坐死。”
“欺辱功臣之戶——尤英烈遺孤、遺孀,又父母雙親者,斬勿問!”
“乃詔告天下萬民,使天佑我大漢萬年……”
幾遍已經將這本簿子翻遍——甚至都快翻爛了,但在再次看到這一段關于個人軍功核算方面的內容時,劉非也還是一陣心潮澎湃。
劉非清楚地記得:在這本《新則》剛被劉榮推出,作為草案供朝堂共議表決時,此事在關東,尤其是魯地的儒生當中,激起了極大的輿論風波。
不知有多少人痛心疾首,奔走相告:若使此法得行,則漢家武夫當國,而文治之士絕矣!
為了平息輿論,魯王劉余,及魯太傅兼國相田叔,也是費了一番功夫。
可時至今日,天下各處依舊有‘滿腹經綸’之士悲呼:漢皇窮兵,漢庭黷武,不復百十年,則必重蹈暴秦之覆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