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命償命——賠了錢,就不用賠命了。
更進一步:報仇雪恨,甚至是針對殺父、殺母仇人報仇雪恨,大概率會被判無罪,并成為當地聲名鵲起的大孝子。
再進一步,若是為了保護弱小、孤寡,更或是親長而與人對峙,期間殺了人,更是非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會收到包括但不限于物質,以及精神層面的嘉獎。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時代法律背景下,殺人,還真不一定就是殺人犯。
殺人越貨的,是盜賊;
過失殺人的,是莽夫;
報仇雪恨的,是孝子;
保護弱者的,更是英雄。
一個因兄、嫂受欺身亡,而對狗官、豪強實施絕命一擊,血濺五步的農人,就算成不了英雄,也絕不會在如今漢室的法律體系下,被判成殺人犯。
用后世人更加耳熟能詳的笑談來說,便是:給我個面子,扣點歡樂豆得了……
漢家本身尚且如此——民風尚且如此彪悍,更何況是在草原生活一輩子的游牧民族?
甚至就連這媲美漢家腹地的超低犯罪率,都讓程不識心生疑慮,懷疑是底下的官員虛報數據。
確定數據沒造假、沒有水分后,程不識才安下心來,給長安天子榮發去奏疏,匯報情況,外加為各部頭人邀功。
很顯然,在河套地區落入漢家之手早期,天子榮千金市馬骨式的分封歸義侯,對如今的河套地區,形成了極其顯著的榜樣效應。
如今的河套各部頭人,幾乎是把一切都拋在了腦后,滿腦子都想著封侯去長安,酒池肉林、極盡奢靡。
而在這些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推動下,新政的第一部分:律法體系的建立,進行的無比順利。
什么?
你說區區約法三章而已?
不好意思,對于如何將‘約法三章’延展為一整套《漢律》,漢家是有相當成熟的操作經驗的。
約法三章被接受,就等于說是在肉眼可見的未來,整個河套地區,都將以《漢律》作為社會秩序根基。
而守法的游牧之民,對于農耕政權而言,就不再是威脅了。
而是民眾。
曾經的義渠人,如今已經成為漢家絕對意義上的特權階級:北地騎士;
曾經的樓煩人,更是成了如今漢室軍中,最稀罕、最寶貴的騎兵編制:樓煩校尉、樓煩都尉。
還有其他諸如長水胡騎等,都是游牧民族完美融入華夏農耕文明的鮮活案例。
而在律法體系得以建立,部族頭人們失去對各自部族的部分掌控權,并轉變身份為官僚階級后,下一個問題,自然就是如何控制游牧民族的活動范圍。
關于這一點,長安天子榮也有明確的指使。
——過去這一年,讓整個河套地區,都對牧民的游牧路線、時間進行匯總存檔,便是投石問路。
接下來,就要從原先的說一聲,打個報告就走,一點點收緊為:上交申請,獲得批準了才能觸發。
再然后,一點點形成郡、縣屬衙統籌規劃,為牧民規劃游牧路線、趨于的慣例。
效果如何,劉榮顯然還不確定。
但必然好過如今,游牧之民說走就走,想去哪就去哪的混亂狀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