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人常說:市場會讓每種需求,都極為具體的體現在價格之上。
而奴隸的價格——尤其是在劉榮減免外族奴隸的奴稅后,應聲出現的漢人奴隸價格下降、外族奴隸價格上漲,無疑是將漢室對奴隸勞動力的依賴,體現的淋漓盡致。
如果漢室奴隸不多,又或是用奴隸的人不多,那奴隸的價格,絕對不會在政策發布的第一時間,就發生如此靈敏的波動!
至于這價格波動的原因,其實也很好理解。
——一個漢人奴隸,奴稅五算,就是每年六百錢。
一年六百錢,十年六千錢,算他能活五十年,便是高達三萬錢的奴稅。
反之,一個外族奴隸,每年僅需繳納一百二十錢的奴稅。
同樣取五十年,奴隸主為一個外族奴隸的畢生,卻只需要繳納六千錢的奴稅。
二者之間的成本,甚至都不是簡單的:五倍。
舉個例子。
某個地主,有五百畝地,需要有七到八個奴隸幫忙種地,才能讓這家地主脫產。
而七八個奴隸的買入,通常需要三十萬錢左右。
通常情況下,普通的農戶,是不可能單純靠種地,把自家的農田從一百畝買到五百畝,并另外一次性花費三十萬錢,買回七到八個壯年男奴的。
要想完成從擁田百畝、親自種地的自耕農,到擁田五百畝、奴隸耕作,全家脫產的地主的轉變,通常需要這樣一個過程。
初始田畝:一百畝;
初始奴隸:零。
然后,得到一筆意外收入,如戰功封賞,又或是繼承遠房親戚的遺產之類。
用這筆意外收入,買入五十畝田。
一百畝田,通常只夠一戶自耕農餓不死、凍不死。
而有了一百五十畝田,便有了在保障生活的基礎上,額外積蓄一部分的可能。
于是,一家老小齊上陣,極其努力的耕田、種地,剛好天公作美,連續幾年都是豐收——至少沒有災害導致的歉收。
如此三五年,這戶自耕農,便能積攢下兩三萬錢。
這點錢,若是用來買田,只購買三五畝的,若是在長安附近,更是一畝都未必買的回。
但這筆錢,足夠買下一個未成年女奴。
至此,自耕農→地主的進化,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原始積累。
田畝:一百五十畝。
奴隸:一人。
而后的幾年里,這名未成年女奴,會分擔起大半家務,好讓這家自耕農的女性成員,能抽出時間通過養蠶、織布,來為家庭提供產出。
雖然不會多,但總好過沒有。
如是又三五年,一百五十畝農田的盈余,外加女性成員的蠶織收入,讓這個自耕農家庭攢下了四五萬錢。
仍舊買不回多少農田,便換回來了一位壯年男奴。
而后,一百五十畝農田的耕種工作,以及撿柴、挑水等粗活,多半便都被壓在了這名男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