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決定還是背寫原文,畢竟抄襲和盜版一般會撲街。
離石就這樣背寫了一個月,大概背寫了一大半左右。
感覺時間太不經用了,現在已經是十月中旬,若是現在還不計劃返回北秦,今年就無法在王城過年了。
喊來非常忙碌的春花,告訴她現在就開始準備返回北秦,他先走,一路走到永康城。
大家在永康城匯合,然后在廬江灣登船,走海路,從入海口逆流而上,在風凌渡休息一晚。
看看對面的福凌城建好沒有,接著重返天門峽,在那里乖坐等我們開通的蒸汽火車,返回梁城,再去咸陽新城。
在新年前,我們就會趕回王城,今年的春晚還要等你去主持呢。
這段時間,你也好好規劃一下,讓他們見識見識我們沿途巡視的成果。
離石見春花神色有些意動,就接著說:
我新寫了一本新書,正好給你打發時間。
再說,我北秦的第一說客方雄,不知用了什么說詞。
說服了南梁蕭衍,將廬江郡租借給了我們北秦。
我們北秦只需每年向南梁蕭衍交納二十萬枚金幣,可以用大秦紙幣支付。
而南梁只要求,廬江郡仍然名義上臣服南梁,郡守在董夫子仙逝后,必須由南梁皇帝重新指定外,其他都可以遵從北秦律法。
廬江郡境內的庶民,都必須由北秦負責養活。
你前一段時間,不是頒布了北秦律法,公布今后幾年免賦稅。
可是南朝與我北秦收取賦稅天差地別,我們北秦現在收取賦稅,已經開始用錢來統一收稅,不收實物稅。
廬江郡的租金我們已經交了,廬江郡就屬于我們,難道不該去下面看看?
農戶種出糧食,我們官府用錢定價收購那些糧食,收夠足量的賦稅糧,剩余的糧食由農夫視情況自主出售。
我們北秦供養官吏和軍隊的賦稅,大頭都是各種工廠和商人交納的商稅。
可是南朝就不一樣了,南朝交納賦稅還是以實物為準,這里面彈性很大,據方雄整理出來的資料記載。
南朝的賦稅一直承襲前朝。
據《三國志·魏志·武帝記》記載,曹魏的賦稅制度是:“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曹魏的賦稅制度,與漢代比較有兩個特點:
一是漢代的土地稅是按土地的收獲量分成征收,如“什伍稅一”、“三十稅一”等。
而曹魏的土地稅則是按畝計算,畝收四升。
二是漢代的戶口稅是按人口征收錢幣的,而曹魏的戶口稅是按戶出絹二匹、綿二斤,也就是將征收錢幣改為征收實物。
離石就像講大課一樣,對春花說:
西晉在滅吳統一中國后,實行課田“戶調法”。
也就是在占田制的基礎上,規定賦稅的數額。
“賦”是戶調,稅是田租。
據《晉書·食貨志》記載:“凡民丁課田,夫五十畝,收租四斛、絹三匹、綿三斤。”田租:丁男之戶,收租粟二斛,比丁男之戶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