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謂是應了那句古老的諺語:“伴君如伴虎啊!”此刻,離石眼見場面氣氛愈發凝重起來,眾人皆是緘默不語,無人應答他所言之事。
離石心中暗自思忖,想必是自己所提出的代價還不足以打動人心,故而才會出現這般冷場的局面。
沉默有時便是一種無聲的抗議與拒絕,離石深知此理。無奈之下,他只得進一步拋出誘人的條件來打破僵局。
只見他輕輕地顛動著懷中那粉雕玉琢的小人兒,緩聲說道:
“眾位愛卿!且聽朕細細說來,這頭一條嘛,自即日起,皇帝在位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一旦滿二十年之期,便須于皇室內部進行禪讓推舉。
再者,我大秦帝國的皇位繼承權,無論男女,均可平等享有。
至于這第二條,則是規定皇帝不得干預國內政事,皇帝只做為一個象征,是天下共主,在對外征戰時,才有統率軍隊的權力,以后國內權力歸于政事堂,以后首相從九位輔相中挑選,最后由膚提名表決。
九位輔相、首相、朕,共投不記名投票表決,票高者為新任首相,為了形成單數,朕一人擁有二票,當民意、輿論共同反對首相執政時,朕可以響應民意,提前進行首相選舉,從九位輔相中,重新選舉首相。
然而,作為一國之主,君主有權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級法官以及各屬地的總督重臣;同時,君主還有權召集、停止或解散內閣,并對各類法律予以批準和公布。
此外,統率軍隊、決定宣戰或是媾和等重大軍事決策,亦由君主掌控。
但實際上,君主在國家治理方面更多地處于一種統而不治的地位。
如此安排,既能確保皇權的威嚴,又能實現政權的平穩運行,防止圣天子和昏君的出現,國內治理的如何,全由內閣負責。
不知諸位意下如何?”
第三條規定明確指出,內閣已正式躍升為整個國家的核心權力機構。這一地位的確立賦予了內閣,前所未有的重要職能和影響力。
而制衡內閣的,則是新儒家成立的御史臺,御史既代表天下民意,又代表皇帝,是皇帝的代言人。
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項職權,便是對行政部門行使強有力的監督權力,而這種監督權可以通過多種多樣靈活多變、行之有效的方式得以實施。
首先,作為御史臺成員,他們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可以針對朝廷大臣們所開展的各項工作直接提出質詢。
無論是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項目的推進,還是公共資源的分配使用等方面,只要存在疑問或者認為有必要進一步了解核實之處,御史臺都能夠向相關大臣發起質詢,并要求其給出詳盡合理的解釋和回應。
其次,對于朝廷所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閣員同樣享有充分的辯論權利。他們可以就這些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與御史展開深入廣泛的討論和爭辯。
通過這種激烈的思想碰撞和觀點交鋒,不僅有助于完善政策本身,更能確保其符合公眾利益,和國家發展的長遠需求。
最后但同樣至關重要的一點是,政府在對外締結各類條約時,必須經過內閣的審批程序。
只有獲得內閣多數票的支持和認可,這些條約才能夠正式生效;反之,如果未能通過內閣的審查表決,則將被否決。
這樣一來,內閣便能有效地約束政府在外交事務中的行為決策,保障國家利益不受損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