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秦不僅如此,還在此基礎之上,為了適應工業化所帶來的一系列新問題,特意新增了許多律條。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確保法律的完善性和適應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減輕法官們的工作量。
于是,大秦律便被進一步細分為民律和刑律兩大部分。這樣的分類使得法官們在審理案件時,能夠更加有針對性地依據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判決,從而提高司法效率。
不過,這也對法官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法官因為對秦律不夠熟悉,而錯誤地判定了一個并不存在的罪名,那么他就要承擔誤判的責任。這種誤判不僅會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還會損害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離石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深刻地意識到自己原來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法盲。他開始明白,法家所培養出來的法官們,就如同專門用來對付官員們的一把利刃。他們不僅需要精通法律條文,還需要具備敏銳的洞察力和嚴謹的邏輯思維,以便在復雜的案件中準確地判斷是非曲直,否則就要承擔誤判罪名,比如法官判當事人有犯有殺人罪,事后證明法官誤判,法官便要承擔誤判的殺人罪,承擔責任、承擔后果。
離石凝視著手中那本厚厚的《大秦律匯編》,心中涌起無盡的感慨。他不禁感嘆法家的管理方式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僅僅是手中這本《大秦律匯編》,如果將其刻成竹簡木牘,其重量恐怕需要五輛牛車才能勉強拉得動。想象一下,在秦朝那個時代,要閱讀這樣一本書,其重量可能就有上萬斤之巨!而且,抄寫和書寫這樣一部巨著,更是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體力。
正是由于法家這種高效的統治方式,在秦朝統一天下之前,還能夠勉強維持。然而,當秦朝統一六國之后,其廣闊的疆域使得法家的管理方式變得難以繼續維持下去。畢竟,法家的管理成本實在是太高昂了。
離石此時才深刻地領悟到馬克思政治哲學的精髓所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而上層建筑又會反過來影響經濟基礎。
他以前從未認真思考過法家是否適用于任何朝代,但現在他開始明白,一個朝代的管理方式必須與當時的經濟基礎相適應,否則就難以長久維持下去。
就在這時,他突然意識到法家的管理方式似乎只適合工業化的經濟基礎,而儒家的管理方式則更適合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王朝。然而,這種轉變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時間來慢慢適應。而儒家思想,恰好成為了這個過渡時期的最佳催化劑。
離石這幾天一有空閑時間,就會自學秦律。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全新的設想在他腦海中逐漸成形。他開始思考大秦帝國的發展方式,這種方式不僅不怕被他人學習,反而具有很強的獨特性和嚴密性。這是一套環環相扣的系統,每一個環節都緊密相連,缺少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無法預料的后果。
尤其是工業化的產業集群更是如此,即使外人想要學習,也并非易事。只要不犯下后世老美那樣的戰略性錯誤,將低端產業體系轉移到遙遠的東亞,而忽視周邊南美國家的建設,那么這種產業體系就能夠得以穩固發展。
由此可見,“遠交近攻”的策略對于工業化國家來說,根本就是不適用的。因為在工業化的背景下,低端產業體系即使要擴散,也應該將其放在身邊,這樣一來,即使周邊國家日后學會了工業化,只要它們稍有異動,就能夠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大秦帝國可以隨時出兵抄家,讓周圍剛富裕起來的國家,重新變回樹上的野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