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買設備也行,比亞笛自主研發,如果三年內沒法正式投產,或者達不到水準,那怪不了未來科技集團。
錢得照付!
郝強也跟他講清楚這一點。
至于五千萬元的首付款,這是為了保護未來科技集團的利益,避免技術轉讓后對方最終不進行投產而導致的損失。
汪傳福聽完郝強的條件后,眉頭微皺,暗嘆價格真不低啊。
略想一下,追問道:“郝總,那么技術升級的部分呢?
既然你們公司能批量生產高性能的磷酸鐵鋰電池,想必已經在研制性能更佳的電池技術了吧?”
郝強平靜地回答:“技術升級確實需要重新談判,具體比例取決于行業特性、技術先進性、競爭情況和技術價值,不過差異應該不會太大。
設備不需要大幅改造,如果超過原設備費用的20%,超出部分我們公司承擔。”
技術升級指的是同一小類技術,如果是三元鋰電池,那就屬于另外的技術授權范圍了。
郝強不打算坑他,所以跟他講清楚這些。
有些公司啊,沒說明技術升級,技術升級后的設備改造費用,當初也沒有指明。
結果技術升級,另外加錢,設備還得新買。
如果不買,原技術就落后了。
汪傳福沉思片刻,微微點頭說:“這件事關系重大,我需要與其他股東商議一下。”
郝強的報價不低,但也算合理合情,至少人家愿意技術授權了,而且提醒他一些容易漏的關鍵問題。
不過,汪傳福意識到還有許多細節需要進一步商討。
比如,未來科技集團開發出更先進技術后,這份授權協議是否仍然有效?
他們還有三元鋰電池,會不會故意不提升磷酸鐵鋰電池技術。
未來科技集團會不會利用技術優勢進行壓價來進行惡性競爭,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
郝強表示理解汪傳福的顧慮:“嗯,是的,這確實需要仔細考慮。”
實際上,郝強心里很清楚,如果比亞笛想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有所作為,他們幾乎別無選擇。
除非比亞笛能夠繞開未來科技集團的專利覆蓋,自主研發出性能更優的鋰電池技術,否則他們就必須合作。
這場談判不僅關乎兩家公司的利益,更涉及整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未來格局。
前世的比亞笛,那可是新能源車銷售榜首。
只是現在有了未來科技集團插入了,那就難說了。
汪船福和郝強繼續聊了幾分鐘,然后就離開了未來科技集團。
回公司的路上,汪船福心情很沉重。
未來科技集團擁有更加先進的鋰電池技術!
他們公司的磷酸鐵鋰電池技術,與人家相差太大了。
哎,形勢不如人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