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到了刑警隊才知道,藏獒肚子里不僅檢測出毒物,而且還檢測出人的骨頭和毛發。
經過dna比對,藏獒肚子里的毛發和骨頭,居然就是失蹤的寧小姐的。
換而言之,他這一個多月送的所謂的西餐,其實就是被分解煮熟了的寧小姐。
程越聽完,整個人嚇得腿都軟了,一時間完全反應不過來?
那些經他手送出去的牛排,居然是寧小姐?是人肉?
審訊他的刑警看著他:“程越,說吧,你是什么時候把寧小姐殺死的,又是如何把她煮熟然后以外賣員的身份送去喂藏獒的?”
程越被問得一頭霧水:“我都不認識那個什么寧小姐,我為什么要殺她呀?”
“不認識就不殺了?”
審訊警察對他的話嗤之以鼻:“那些殺人狂魔,大多都是殺的陌生人。”
程越:“我又不是殺人狂魔,我只是一名大學生,利用暑假期間送一下外賣賺點學費而已。”
“那你怎么證明自己不是殺人狂魔呢?”
審訊警察對他的話嗤之以鼻:“每次的西餐都是你送過去的,而那家西餐廳到寧小姐家二十公里遠,也就你不嫌遠,每次都不辭辛勞的去送?你能說說原因嗎?”
“因為給的感謝費高。”
程越很自然的說:“我作為一名跑腿的,想著都是賺錢,除了路程遠點,別的都挺好,何況我這么年輕,也不怕辛苦。”
審訊警察:“那你能說說為何每次都是你接單呢?”
“我咋知道,都是系統安排的唄。”
程越耐著性子回答;“這個問題,你們是不是應該問平臺?”
“我們已經調查過了,寧小姐下單的手機里特地選了每次都使用上一個外賣員,而她第一單就是你送的,所以她后面下單,系統就會自動派給你,而且你每次都是那個時間段在線的。”
“我是每天固定四五個小時跑腿啊,這有什么不對嗎?”
程越看著審訊警察:“這些能證明什么呢?”
審訊警察:“這世上沒有那么多巧合,如果真有,那一定是提前規劃好的。”
程越被審訊警察的話氣笑了:“總之,我不認識寧小姐,然后我每天的行程應該都在監控下,平臺也有監管,你們完全可以查看的。”
審訊警察;“那你能說8月3號下午五點半,你去哪里了嗎?”
8月3號?
程越努力的回想著,他每天不是送外賣就是跑腿,其實沒有記哪天做些什么,他是學生,喜歡記周幾做什么,反而是對日期沒那么敏感。
審訊警察提醒著;“8月3號,是周六,那天下午,你是不是去了一趟東區泉井湖小區?”